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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挨打 能否解決一個“筆誤”
記者挨打令人不忿,但更應該關注的是,何以一場如此簡單的案件,卻耗費了當事人和社會的這么多資源?即便這個案件有更復雜的“背景”,但其爭議之處也只有15000元。15000元,成了四兩撥千斤的支點,撬動了當事人三年的奔波,記者的實地采訪,法院的重重應對,社會的密集關注,上級的介入調查……何以至此?
前段時間上映的電影《我不是潘金蓮》,說的就是一起小案件產生大影響,這引發了眾多反思。其中角色馬市長的一句臺詞令人印象深刻:事情的解決不是我們努力的結果,而是靠一場意外事故畫上了句號。記者被打,大概也是一場意外,能否為這個“筆誤”畫上句號,仍待觀察。但無論如何,這則事故足以產生與電影類似的啟示:在有些地方,司法土壤仍不夠深厚,民眾的救濟渠道存在著暗角,基本的司法程序或可以得到保證,但其中倘若出現非常規的問題,就缺乏應變的機制與彈性,而官僚主義作風和基層各單位結成的穩固利益格局,便成了催化劑。因此,原本一起小案件,卻可以一路演變成大事件,法制環境不健全,又必須為微不足道的案件買單,哪怕代價巨大。簡單的民事案件,也可以讓當事人在與基層單位的你來我往中窮盡精力。最后,在一場激發出輿論巨響的事件中結束,一地狼藉,兩敗俱傷。
在新聞的最后,記者采訪到了鹿邑縣法院政治處的孫主任,他說:“可能是法院的錯誤,發網的時候沒有嚴格把關,當時這個草稿可能寫的有失誤。”
錯誤輕飄,更感沉重。
編輯:梁霄
關鍵詞:記者 挨打 解決 筆誤 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