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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里追擊遺址被盜文物 專案組揭秘沉銀案件始末
抓捕
212名民警出動,僅少數人知情
2014年5月1日,“2014.5.1”特大盜掘倒賣文物案正式立案,眉山市副市長、市公安局長辜永忠任組長。案情被逐級上報,先后被省公安廳和公安部確立為督辦案件。
2015 年4月,專案組安排部署集中抓捕工作。4月25日下午1時,眉山市公安機關抽調212名民警組成抓捕行動隊,分成8個抓捕組對已掌握的6個盜掘團伙骨干展 開了同步抓捕。而事實上這200多位民警中,只有辦案核心成員知道案情,大部分人只知道在什么地方抓捕什么人。后來辦案民警才解釋,這是因為抓捕后續是審 訊和追贓,為了不因泄露案情給追贓造成困難,他們不得不把消息控制在極小的范圍內。
“第 一槍”打響了。云南騰沖,蹲點布控的專案民警,在當地警方的支持下,在葛某經營的鋪子里將其抓獲。“葛某在案件中,起著承上啟下的作用。他本人買了很多江 口出土文物,一直收藏,沒有出售。”羅陽說,“后來因為缺錢,才開始販賣,所涉文物數量多,涉及人員多,涉案金額高達數百萬元。”
當天下午2時,接到葛某被抓的消息后,在彭山城區一間會所包間里,第二抓捕組民警破門而入,將正在喝茶的團伙骨干成員汪某、吳某擒獲。與此同時,另外6個抓捕組分別在成都、眉山、彭山城區等地將團伙骨干成員逐一抓捕歸案。
12小時內,警方抓獲31人,收繳作案工具241件,凍結資金1000余萬元,查封房產18處,扣押西王賞功27個、銀錠39個、各類錢幣逾千枚、現金178萬元、原始股票40萬股,其余金銀雜件逾百個、涉案汽車14輛、潛水服30套、氧氣瓶24個、金屬探測儀6臺。
追贓
四天飛越四省,追回金錠等物
2015年8月初,專案組偵查發現,北京文物商人倪某涉嫌大量交易“江口沉銀遺址”內的被盜文物,將其網上通緝后不久,警方獲得消息,其在格爾木檢查站被抓獲。
由于格爾木檢查站歸屬于西藏那曲地區管轄。劉剛一行4人,立即乘飛機趕往拉薩。第二天,立即驅車前往那曲,準備移交嫌犯。
但在前往那曲途中,劉剛被告知,格爾木警方車輛在途中壞了,只能返回格爾木。劉剛一行立即趕回拉薩,乘火車前往格爾木。
“去之前,查了拉薩的天氣,非常熱,所以都穿得少,只帶了外套,有個同事還穿的涼鞋。”沒有買到火車票,4個人站著從拉薩前往格爾木。“天氣越來越暗,離格爾木越來越近,氣溫也越來越低。”劉剛笑了起來,“特別是穿涼鞋的兄弟,一路都在跳。”
第三天早晨,到達格爾木,總算順利完成交接。當晚,一行人飛往西安,次日早上,又從西安飛回成都。
四天跨四省,從倪某身上,警方追回涉案文物22件,其中國家珍貴文物3件,包括“長沙府天啟元年五十兩金錠”1枚(一級文物)、花鳥、龍紋金腰牌2個(二級文物)。
施壓
買家迫于壓力,交出虎鈕金印
經過進一步偵查,專案組摸排到,汪某團伙曾盜挖到張獻忠1枚金印,并以800萬元的價格,將該枚金印賣給了一袁姓文物商人。后袁姓商人,又將其打包,和一些金封冊、銀錠一起,以1360萬元的價格,賣給了西北某省商人范某,范系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
2015年10月,劉剛所在專案組,第一次進入西北,與范某進行了正面接觸。“接觸了十余天,他承認與成都某商人有過文物交易,但否認與其有過金老虎印、金銀冊等涉及彭山文物的交易。”
追贓工作陷入了僵局。由于沒有直接證據,加上范某在當地有一定名望,專案組沒有輕舉妄動。而是悄悄回到彭山,一邊繼續搜集證人證言,一邊向公安部匯報,確保金印不被轉移。
之后,劉剛等人再入西北。但范某依然拒不交待,對金印一事始終否認。“當時各方證據,都指向他藏有金印,但他始終不配合,我們只好回川,給他時間考慮。”
回到眉山,專案組成員,將案情逐級匯報。專案組副組長、眉山市公安局副局長劉長林決定帶隊,三入西北。“范某拒不見面,從多個渠道我們了解到,他心存僥幸,想拖下去。”
專案組成員相繼和當地公安、范某家屬等人溝通,并放出狠話:“不管花多長時間,不管范某是什么人,金印都必須拿回來!”
2016 年4月,范某迫于壓力,主動聯系專案組,表示愿意上繳文物。4月21日,專案組“四進四出西北”,成功從范某處收繳文物102件。經鑒定,其中一級文物4 件(其中“虎鈕永昌大元帥金印”為國寶級)、二級文物15件、三級文物30件。長達一年之久的漫漫追贓之路,至此終于畫上了圓滿句號。
民警講述
“仍有部分嫌疑人,狡辯是江邊撿拾”
但在羅陽看來,工作可能還沒有結束。“大部分的犯罪嫌疑人,都不配合,要么緘口不言,要么不斷講故事騙警察。很多人,都自稱是到江邊撿拾,沒有盜掘。”羅陽說,“雖然經過教育,有些人主動認罪服法,爭取從輕處理。但直到今天,依然有犯罪嫌疑人‘零口供’。”
省 文物考古研究院水下考古中心主任劉志巖說,在不同地方發現文物,其歷史意義是不一樣的,能提供的歷史信息也是不一樣的。由于盜掘分子的野蠻操作,無可避免 地會對文物本體造成傷害。盜掘分子只會挑選一些他認為經濟價值比較高的文物,而對一些他們認為經濟價值不高或沒有經濟價值的文物,他們就會隨意丟棄,或者 是進行一種蓄意的破壞。盜掘分子把文物帶離了其原生的環境,這些文物承載的一些歷史信息也隨之丟失。
編輯:邢賀揚
關鍵詞:遺址被盜文物 沉銀案 張獻忠沉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