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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個“哈迷”都應該成為守法者
“哈利·波特”非法出版何時休?
《哈利·波特與被詛咒的孩子》正版封面
網上非法出版的《哈利·波特8》盛囂塵上
時隔9年之后,“哈利·波特迷”們終于等來了好消息, 7月31日《哈利波特與被詛咒的孩子》英文版出版。沒多久,“哈迷”小林就拿到了中文版新書,購于淘寶,多家店鋪有售,閃亮的“精裝正版”“人民文學出版社出版”“馬愛農、馬愛新譯”讓他心安。他不知道,真正的“哈8”中文正版圖書,要到10月29日才上市,他買到的是假冒的“正版” ,屬侵權的非法出版物。
人民文學出版社是《哈利·波特與被詛咒的孩子》簡體中文版專有出版權的擁有者,他們也發(fā)現了這些“李鬼”們。9月28日,人民文學出版社專門召開了該書的維權工作通報會,努力維護版權。人民文學出版社社長管士光介紹說, 9月23日,出版社曾以書面形式通知淘寶網,令其立即停止銷售這些非法出版物,并提供所有涉嫌侵權的店家的準確信息和聯(lián)系方式,同日出版社還就侵權事宜發(fā)表了公開聲明,但迄今為止,侵權行為仍在繼續(xù)。
翻開假冒的“哈利·波特8” ,錯別字較多,排版混亂,甚至會出現大段的空白,翻譯的人名前后不一致,比如前邊是“內維爾” ,后邊又譯成了“納威” ,一些關鍵語匯的翻譯更是差之毫厘謬以千里,影響對全書的理解。人民文學出版社社長管士光、責編王瑞琴等介紹說, 7月4日,人民文學出版社購買了《哈利·波特與被詛咒的孩子》簡體中文版的專有出版權,立即授權社內編輯馬愛農翻譯該書,并精心打磨,計劃于10月29日全國統(tǒng)一上市銷售,目前僅為預售。翻譯中譯者、責編及校對等人精益求精,與前七冊中所有細節(jié)都進行了對照核實,包括人物、地點、咒語等,以確保譯文的準確性。管士光說, “如果單純考慮市場,組織三五個人用不了10天,肯定也翻譯出來了” ,為什么不這么做?就是考慮“寧可稍微慢一點,也要讓讀者讀到最好的譯本” ,沒想到給非法出版商留下空間。
據了解,這次大規(guī)模侵權行為在哈利·波特系列圖書出版史上并非首次,自2000年引進以來盜版與侵權行為不斷。如2003年《哈利·波特與鳳凰社》出版前就已有粗制濫造、內容謬誤的非法出版物《哈利·波特與鳳凰令》充斥市場; 2005年8月17日,新聞出版總署、國家版權局、全國“掃黃打非”工作小組辦公室還曾向全國發(fā)出了“關于立即查繳非法出版及盜版圖書《哈利·波特與混血王子》的通知” ,等等。可見16年來,非法出版哈利·波特系列圖書情況之瘋狂。此次《哈利·波特與被詛咒的孩子》的侵權行為與盜版不同,在正版上市之前即已攢書出售,較之以前更為惡劣的是公然印上了“人民文學出版社出版”和“馬愛農、馬愛新譯” ,嚴重誤導并欺騙讀者,擾亂市場秩序。
對此,京鑫諾律師事務所律師張中輝表示,非法印制發(fā)行《哈利·波特與被詛咒的孩子》 ,侵犯了原作者著作權中的翻譯權、人民文學出版社的專有出版權;冒用馬愛農、馬愛新的翻譯署名,侵犯了譯者的署名權和姓名權;假冒人民文學出版社名義出版,侵犯了人民文學出版社的名稱權。另外,人民文學出版社的企業(yè)名稱,馬愛農、馬愛新的姓名,具有一定的市場知名度、為公眾所知悉,屬于知名企業(yè)、知名人物,侵權者擅自使用,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對這些侵權行為,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可以依法予以行政處罰,如果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其他嚴重情節(jié),則構成侵犯著作權罪、銷售侵權復制品罪。另外重要的一點是,作為消費者,如果買到侵權商品,可以聯(lián)系商家索賠,可獲得三倍賠償。據悉,人民文學出版社已請求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國家版權局、全國掃黃打非辦等政府管理部門深度介入,并嚴肅追究制假者的刑事責任,以切實保護原書作者、人民文學出版社和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對于很多“哈迷”出于熱愛而自發(fā)組織翻譯哈利·波特系列作品—— “哈利·波特8”也出現類似情況,人民文學出版社策劃部主任宋強做出善意提醒,指出“哈迷”們出于學習與交流的興趣翻譯是可以的,但最好不要公布到網上,給非法出版商以利用的契機。“哈利·波特8”的出版是具有國際影響的出版事件,中國有上百萬、上千萬的“哈迷” ,“真正的‘哈迷’對J.K.羅琳、對著作權法應該是尊重的,每一個‘哈迷’都應是普法者,共同抵制非法出版和盜版行為” 。
編輯:邢賀揚
關鍵詞:哈迷 守法者 哈利·波特 非法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