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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價白開水” 明碼標價就合法嗎
10月1日,陳先生和朋友一行8人來到江蘇南通如皋一家名為“食在皋”的餐廳。就餐后結賬,4杯白開水收了40元。對此,當地物價部門人士稱,餐飲收費由市場自行調節,但須明碼標價或提前告知消費者,否則即涉嫌價格欺詐。當地消協已關注此事。(10月8日《現代快報》)
且不說10元一杯的白開水是否有事前告知,假使明碼標價,如此不合理的價格難道就算是合法?按此說法,只要是明碼標價,再低的成本收取天價費用也合理。那么,明碼標價提供一根牙簽收費100元是否也合理?
一杯白開水的成本至多不會超過一角錢,在不少餐館和咖啡廳都是免費提供,有誰會想到喝一杯白開水還要收10元呢?固然,餐館收費由市場自行調節,但是標價也應有個度,不能隨心所欲,價格與價值要大體相符。在此問題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明確規定,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接受服務時,有權獲得質量保障、價格合理、計量正確等公平交易條件。《價格法》也明確規定,經營者定價應當遵循公平、合法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可見明碼標價合法是有前提的,要受到相應的約束。
現實中,打著明碼標價的幌子侵犯消費者利益的現象并不少。有的在字眼上做文章,將“只”當“斤”來結算,如“天價蝦”;有的將人工飼養當野生賣,如“天價鰉魚”事件等;更有商家把價格標在不顯眼之處,讓人容易忽視。對他們來說,似乎有了明碼標價就可以亂喊亂叫價。而一些監督部門也視明碼標價的“天價”為正常,在此明碼標價極易成為欺詐的綠色通道。
誠然,明碼標價是抵制欺詐行為的通常做法,你標出的價格高,消費者可以另選它處,讓高價和“天價”沒有市場。但如果消費者沒有刻意地關注標價,先吃完后結賬,豈不是讓欺詐行為得逞?尤其是按照習慣思維,白開水屬于免費范圍,很容易讓人忽視,豈不是更易落入價格欺詐的陷阱?
市場調節有它的規則,放開價格并非是可以亂開價,否則,市場調節就將無序,各種“天價”就難以杜絕,最終損害每個消費者的利益。因而,監督部門不能做甩手掌柜,應進行跟蹤調查,對帶有欺詐性質的價格應予以嚴肅查處。尤其是要對一些免費類消耗品要進行規范,不然,“天價白開水”之后,也許“天價紙巾”、“天價牙簽”亦將步其后塵。(羅瑞明)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天價白開水 白開水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