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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國集團領導人杭州峰會公報(全)
人力資源開發和就業
G20強調通過統一措施和全面政策為所有人創造更多的、體面的、高質量的就業機會,以實現充分的高生產率就業,(可持續發展目標8)。在G20成員和非G20成員中,通過教育、高質量學徒制、職業技術培訓和終身制學習,開發人力資源仍是一項重要任務(可持續發展目標4)。G20正致力于推動以可持續方式提升國內外具有就業所需技術和職業技能的青年和成年數量。G20通過了加強人力資源開發與G20就業工作組政策統一性和協調性的跨年度框架。G20也通過了促進高質量就業框架、技能戰略、培訓戰略、促進更好的青年就業政策原則。G20將根據各國情況,努力實現在2025年前將永久性脫離勞動力市場風險最大的年輕人比例降低15%,男女勞動力參與率之間的差距縮小25%,為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貢獻力量(可持續發展目標4、5、8)。G20承諾分享良好實踐,以應對國際勞動力流動和人口老齡化給勞動力市場帶來的機遇和挑戰。G20正努力實現經濟增長的可持續性、包容性以及就業充足性,為此G20支持以促進就業為國內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的重點,并采取全面協調措施,展開務實行動,提升經濟、就業、社會政策之間的協調,鼓勵創新,提升就業能力,促進高質量學徒制,鼓勵創業(可持續發展目標10;《亞的斯亞貝巴行動議程》16、37、41段)。
G20支持采取統籌政策,通過培訓等方式,促進普惠、高效的技能職業教育培訓。G20將尊重各國情況,促進充分生產性就業,使人人享有體面工作,鼓勵創業,重視社會保障。G20將認真審視增長戰略和就業計劃,確保政策統一,將采取行動應對不平等問題,支持包容性增長,可持續地減少男女勞動力參與差距和青年脫離勞動力市場、教育和培訓的比例。G20將在尊重各國國情的情況下,保護勞動權利,促進所有勞動者享有安全工作環境。
普惠金融和僑匯
G20在普惠金融和僑匯領域,重在為所有人提供充分且平等使用正規金融服務的機會,提高金融知識普及度和金融教育,加強消費者保護,促進數字普惠金融,減少僑匯交易成本,幫助減少貧困和不平等(可持續發展目標1、10),促進包容性增長(可持續發展目標8;《亞的斯亞貝巴行動議程》39、40段)。普惠金融全球伙伴關系(GPFI)正致力于擴大金融服務的受益面,使不曾享有服務的人群特別是青年和婦女能夠使用,并應對G20成員及非G20成員國內中小企業融資面臨的金融體系挑戰和法律不確定性。
G20將以事實為基礎,繼續在個體和中小企業中挖掘可持續發展普惠金融的實踐案例,包括研究如何讓數字技術為被排除在外的人群提供可負擔的服務。G20承諾繼續推進僑匯國別計劃,使移民僑匯成本降至3%以下,消除成本高于5%的僑匯地帶(可持續發展目標10;《亞的斯亞貝巴行動議程》40段),并應對金融機構去風險化行為可能帶來的潛在負面影響。
國內資源動員
動員和有效利用國內資源對于可持續發展籌資至關重要。G20承諾加強國內資源動員,繼續開展國際稅收合作,為低收入和發展中國家提供國際支持,完善國內稅收政策監管體系,更好收集利潤信息和數據,打擊非法資金流動(可持續發展目標17;《亞的斯亞貝巴行動議程》22、23段)。以落實G20/經合組織稅基侵蝕和利潤轉移項目(BEPS)和自動情報交換(AEOI)為基礎,深化國際稅收合作,以確保各國國家稅收部門間的包容性合作與對話,包括國際稅收標準的制定、監測和落實方面的區域合作(《亞的斯亞貝巴行動議程》27、29段)。G20通過了加強低收入和發展中國家稅收能力的行動倡議,幫助有關國家參與上述活動,動員國內資源。G20歡迎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經合組織、聯合國和世界銀行稅收合作平臺的有關承諾,制定工具箱和報告,為實施稅基侵蝕和利潤轉移標準有困難的國家提供指導。G20贊賞有關國際組織關于加強發展中國家稅收利潤數據統計和稅收能力的倡議,包括稅收管理診斷評價工具和無國界稅收稽查員倡議。G20鼓勵各成員支持“亞的斯稅收倡議”,支持低收入和發展中國家加入稅基侵蝕和利潤轉移包容性框架。
G20將加強國際合作以增強國內利潤監管,提升稅收系統的公正性、透明度、效率和有效性,呼吁有關國際組織就此進一步提供建議和計劃。G20將在現有工作基礎上,支持低收入和發展中國家參與國際稅收合作,開展更多有效的稅收能力建設項目,應對非法資金流動問題。
工業化
G20關注工業化問題,特別是非洲和最不發達國家情況,這有助于落實可持續發展目標(9),構建一個重振活力和強化的全球伙伴關系(《亞的斯亞貝巴行動議程》15、45段)。G20正在探索支持非洲和最不發達國家以可持續、包容和透明的方式向工業化轉型的方法,幫助其促進增長,創造就業,推進包容和可持續發展。
G20將考慮新形式的國際發展伙伴關系和集體行動,以提升可持續的工業化生產能力,構建富有韌性的工業相關服務業、更強的中小企業和農業相關工業部門。根據各國發展優先事項和G20各成員能力,幫助非洲和最不發達國家加強同全球市場和數字經濟的聯系。
包容性商業
包容性商業以可持續的、具有商業價值的方式,幫助經濟金字塔低端的人群成為經濟生產中的消費者和生產者,有助于實現可持續發展目標(1、8、9、10、12、17)并構建重振活力和強化的全球伙伴關系(《亞的斯亞貝巴行動議程》16,35-37段)。根據《G20領導人包容性商業倡議》,G20成立了全球包容性商業平臺,將《G20包容性商業框架》納入國內發展政策。G20核可了《2016年G20包容性商業報告》。
G20將繼續創造條件,促進G20成員、非G20成員尤其是低收入和發展中國家、公共部門、私營部門、研究機構間的學習、對話、經驗和良好實踐分享,開發有效務實的政策工具,為包容性商業發展創造良好生態環境,鼓勵推廣包容性商業并用其替代舊模式,以實現可持續發展。
能源
在能源合作原則指導下,G20在能源可及性、清潔能源和能效等領域開展工作,為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系列目標的落實提供支持(可持續發展目標7、9、12、13;《亞的斯亞貝巴行動議程》31、49段)。2015年,《G20能源可及性行動計劃:能源可及性自愿合作》根據全球能源可及性目標,首先聚焦撒哈拉以南非洲地區。2016年,這一工作擴展至亞太地區并將在未來延伸至其他地區。G20承諾將自愿采取切實行動,實施系列政策,采取金融和技術手段,提升這些區域的能源可及性。2015年通過的“G20可再生能源開發自愿選擇工具包”為提升可再生能源應用提供了自愿選擇的工具。2016年《G20可再生能源自愿行動計劃》致力于通過制定能源戰略,推動可再生能源運用,促進可再生能源生產和利用領域投資的便利化,可持續地提升可再生能源在全球能源結構中的比重。根據2014年《G20能效行動計劃》,G20在2016年制定了《G20能效引領計劃》,致力于推動更多的能效合作,鼓勵G20成員根據自身需要和本國國情,積極開展能效項目,采取有關政策和措施,大力提高G20成員的能效水平。G20承諾逐步規范和取消低效的、鼓勵浪費的化石燃料補貼,同時向最貧困人口提供有針對性的支持。
G20支持人人享有可持續能源的愿景,將繼續努力確保人人享有負擔得起、可靠、可持續的現代能源。G20將繼續落實《G20能源合作原則》,推動現代能源體系和抗風險的、透明的能源市場,加強在能源可及性、清潔能源和能效領域的合作,推動清潔能源等創新能源技術的投資。
貿易和投資
貿易和投資是推動包容增長的關鍵引擎(可持續發展目標8)。它們對于過去數十年的發展作出了關鍵貢獻,對消除國家間不平等(可持續發展目標10)和重振可持續發展全球伙伴關系具有關鍵作用。自金融危機以來,G20多次承諾抵制貿易保護主義,通過以世界貿易組織為核心、強大和運轉良好的多邊貿易體系完善全球貿易治理,致力于構建開放型世界經濟,努力實現貿易自由化和便利化。在世貿組織巴厘島和內羅畢部長級會議的基礎上,G20致力于迅速落實巴厘島會議和內羅畢會議成果。為指導內羅畢會議后世貿組織以發展為核心的工作,并考慮到有關特殊和有區別的待遇規定不可或缺,G20重申其承諾,將優先推動多哈發展議程剩余議題談判。G20愿與所有世貿組織成員一道,增強緊迫感,團結一致為世貿組織第十一次部長級會議及未來取得平衡、包容和透明的積極成果努力。G20注意到很多區域貿易協定中涉及的問題和G20工商界提到的議題,在當今世界經濟的背景下符合各方利益,因此可成為世貿組織討論的合理議題,同時應確保其不損害與未來談判有關的各自立場,并且任何就此類議題發起多邊談判的決定必須由全部世貿組織成員所同意。G20承諾并號召其他世貿組織成員在2016年底前批準《貿易便利化協定》。為加強G20貿易和投資合作機制,G20將利用新設立的貿易和投資工作組,尋求促進全球貿易增長路徑并采取行動,加強投資政策協調合作,并支持幫助低收入和發展中國家和中小企業更好融入全球價值鏈的行動。為通過貿易和投資促發展,G20成員間應視需要開展更具針對性、更有協調的具體政策,如加強貿易融資的可用性,強化貿易相關技能開發和推動促貿援助倡議。
G20繼續致力于一個以規則為基礎、透明、非歧視、開放和包容的多邊貿易體制。G20成員決心共同強化世貿組織。通過落實《G20全球貿易增長戰略》,G20成員將率先垂范,降低貿易成本,促進貿易和投資政策協調、推動服務貿易、提高貿易融資、促進電子商務發展,并推動貿易和發展。G20將繼續支持面向發展中國家的促貿援助等機制,包括能力建設援助。為營造開放、透明和有益的全球投資政策環境,G20成員批準非約束性的G20全球投資指導原則,期望這些原則能促進在國家和國際政策制定的協同,為企業提供更高的預見性和確定性以支持其投資決策。
反腐敗
腐敗歷來被視為發展的障礙,它分散資源、阻礙增長、損害法治并危及國際金融穩定。《G20反腐敗行動計劃(2017-2018)》專注于通過G20附加價值為減少腐敗、腐敗資產返還、加強透明度以及減少非法資金流動(可持續發展目標16)作出貢獻。這包括加強反腐敗法律執行與合作,增加公共和私營部門廉潔和透明度,落實G20反腐敗原則,包括追逃追贓相關原則、拒絕避風港、強化國際合作打擊高風險領域腐敗等(《亞的斯亞貝巴行動議程》20、25、30段)。
G20將加快落實反腐敗優先政策領域,繼續致力于大幅減少任何形式的腐敗和賄賂,提高法人、法律安排(包括信托)等在內的受益人所有權透明度。G20將致力于構建廉潔的商業環境,拒絕腐敗分子避風港。
編輯:楊嵐
關鍵詞:公報 G20峰會 二十國集團領導人杭州峰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