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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柏春:工匠精神自古就是“中國氣質”
如今,大家一提工匠精神,一般都先想起德國、日本等發達國家。殊不知,自古以來,工匠精神就是“中國氣質”之一。
中國自古就是一個具有創新傳統和工匠精神的國度。工匠在古代的社會地位不算高,但有很多匠人名垂青史。先秦的魯班、李冰是以心靈手巧而成就事業的標桿人物。三國時期的“名巧”馬鈞雖不善言辭,卻心靈手巧,擅長解決實際的技術難題。宋代的韓公廉成為將工匠傳統與天算知識結合的工程師。明朝的宋應星,沒能考中進士,卻撰寫出《天工開物》,被外國學者譽為“中國17世紀的工藝百科全書”。宋應星本人也被后人視為科學家。
中國古代各類手工匠人以精湛的技藝為社會創造價值,作出過不少重要的發明和創新,為中華文明的形成與繁榮做出了不可或缺的重要貢獻。工匠們往往以打造精品為追求。例如,早在6000多年前,中國人開始制作玉器。朱熹對《論語·學而》中的“如琢如磨”做了注解。他說:“治玉石者,既琢之而復磨之;治之已精,而益求其精也。”這是中國思想家對工匠精神的精彩解說。
其實,在工業化早期階段,德國生產的產品根本談不上精致。德國人到英國展出產品,被要求標注:“Made in Germany”,相當于劣等產品的標簽。這種標注產地的做法給德國人以很大刺激。他們立志要摘掉劣等產品的帽子,經過上百年努力,才后來居上,使“Made in Germany”成為精品的標記。曾幾何時,“東洋貨”也曾是劣質產品的代名詞,現在日本產品卻大都是世界精品。
精品的產出,當然需要制度作保障。比起標注“Made in Germany”,中國很早就形成了標注制造者姓名的制度。人們都知道,秦始皇統一了度量衡,為控制產品質量,推行標準化生產奠定了基礎。事實上,在秦始皇統一中國之前,秦國就實行了“物勒工名”制度。這種制度就是,要求器物的制造者把自己的名字刻在自己制作的產品上,以方便管理者檢驗產品質量、考核工匠的技藝。
據《呂氏春秋·孟冬紀》記載,“物勒工名,以考其誠,工有不當,必行其罪,以窮其情。”也就是說,如果做得不好、不合格,誠信不夠,將給予懲處。《秦律》中也有許多具體的懲罰規定。秦代制器,不僅要刻上工匠之名,還要刻上督造者和主造者之名,以便逐級追查產品質量的責任人。如果不刻寫名字,就要被罰款。
秦朝還建立了從中央到地方的系統的技術與產品質量管理機構,及分工負責制度。以少府為例,工師為手工業作坊的負責人,集技術與管理于一身,還傳授技藝,監督工匠操作、產品質量檢驗等。檢查產品質量,要求“必功致為上。”(《呂氏春秋·孟冬紀》)。做得好的,也有具體的獎勵辦法。由于有這樣的制度,我們就不難理解,為什么秦朝能夠制造出精湛的銅車馬、兵馬俑等藝術品。
在中國歷史上,工匠制度的傳承發展,漸漸形成了特有的工匠文化和工匠理念,對工匠的行為有很強的約束力。以桿秤制作為例,工匠們相信:每個秤星代表北斗七星、福祿壽等,如果所造的秤虧顧客一兩,制秤人就折壽一年。瓷器工匠也是如此,官窯(如龍泉窯)生產的好產品呈給皇家,出現次品就要砸掉。陶瓷界有實力的廠家都堅守一個傳統:仿品不能當正品出售。
正是有“精益求精”的精神、有制度做保證,中國歷朝歷代才能不斷產出名揚四海的精品,如玉器、青銅器、瓷器、絲綢等,鑄就東方文明古國的燦爛文化。
今年以來,工匠精神之所以成為全社會廣泛關注的熱點話題,是因為它切中時弊、符合時需。在當代中國產業界和其他行業都應當弘揚,或者說找回中國工匠“精益求精”的精神,全社會也要尊重能工巧匠的創造力和貢獻,使“Made in China”成為精致美好、質量信得過的標簽。
(作者系中科院自然科學史研究所所長)
編輯:邢賀揚
關鍵詞:張柏春 工匠精神 中國氣質 創新傳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