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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要在“雜音”中不斷接近真相
在報道災難的過程中,一些官方信息很微妙地存在。這些信息大多相對全面、權威,值得信賴,但囿于地方保護、部門利益或其他特殊原因,一些官方信息有時會選擇性失靈:或者隱瞞了實際情況,或是不愿被人知道內部的不同意見,或者諱言一些處理進展。
多次參加災難報道讓我堅信一個樸素的道理:對于官方信息,應該充分依靠,但絕對不能一味被動等待信息發布,而要主動去挖掘、去分析。事實證明,媒體在官方發布信息之外的新發現,抑或是官方信息被媒體證偽,又或是媒體對官方內部不同意見的披露,往往能暴露出某些問題,而這些問題也常被寫入災難的調查報告。
從趨利避害的角度不難理解,一些地方官員不愿披露對自己不利的信息。比如在此次的洪災中,曾有地方官員說“沒有人員傷亡”,但很快網帖稱有多人遇難,并且“洪水來了才有通知”。
2013年夏天,我采訪的另一起湖南礦難也是如此。當地政府宣稱死亡兩人,但是舉報人提供的死亡名單顯示不止于此。通過暗訪,我們證實了死亡人數瞞報的情況,還調查到,在事發五六小時之后,當地其實就早已掌握了“瞞下不報”的部分遇難者姓名。
作為報道者,我心里明白,如果沒有信息提供者,媒體很難發現謊言。這些信息在真相調查清楚之后,看來似乎證據確鑿,但早先,它常常是“野蠻生長”的:舉報者素不相識,有的表達不清,有的措辭激烈,有的真假難辨,很容易淹沒在各種各樣的網帖和舉報中,尤其是在災難發生時,和各種“不知用心的謠言”混雜在一起,被忽視被誤導的可能性很大,如何面對它們,考驗記者的專業素質和新聞態度。
有人一直有種擔心,災難發生時,救災是第一位的,要讓有關部門專心救災,啟動調查是增添“雜音”。但是,一方面,網絡時代人人都能發出聲音,媒體不報道,網友同樣會追問、議論,謠言也會趁機而入,與其放任自流,不如讓記者去調查核實;另一方面,回應民眾質疑,這早已成為現代救災工作的一部分,撲滅“心火”與撲滅災難的“明火”同樣重要。
一些時候,災難事故的原因是錯綜復雜的,記者在報道時更需要小心地求證。比如,在一次內河沉船事件中,眾多游客遇難。當地政府迅速給出的沉船原因之一是發生了龍卷風。這個匆忙得出的結論遭到了不少懷疑。我們輾轉找到調查組的一名成員,該成員告訴我們,其實調查組內部對天氣因素有兩種意見,一是龍卷風,二是下擊暴流,它們都是惡劣天氣,雖然公布的原因是前者,但內部也有人持不同意見,并發現了諸多證據。但是,這名成員認為事情沒有最終定論,不希望將“內部矛盾”公開到媒體上,“以免造成負面影響”。
幾個月之后,調查報告公布,果然,災難原因的天氣部分由“龍卷風”改為“下擊暴流”。一時間,網友猜測紛紛,甚至有人認為是臨時杜撰的。試想,倘若事件初期媒體就對龍卷風、下擊暴流的爭議有充分挖掘,讓民眾知道兩種觀點的理由,或許就能給民眾一個心理緩沖,減少陰謀論的土壤。這也是對科學精神的尊重。
從短期看,媒體對內部不同意見的披露似乎是節外生枝、“干擾”當地救災工作,但從長遠看來,在信息需要充分披露的背景下,內部不同意見值得讓更多人知道并加以考量。更深層次的意義是,它可以在眾聲喧嘩的網絡時代,培養公民如何面對不同意見,如何科學、客觀地認識及討論問題。
總而言之,面對災難,優秀媒體要做的,不單是準確、及時地傳達信息,還應該用實證的方式,在紛繁的“雜音”中理出線索,既要避免被謠言所誤導,又要審慎地求證可疑之處,從而最大限度地報道真相。并且,在信息公開工作的不斷互動中,形成這樣一種社會共識:信息越透明、越經得起推敲,民眾就越安心、越放心。(盧義杰)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災難 報道 記者 輿論 媒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