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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堅持通過談判解決中國與菲律賓在南海的有關爭議(全文)
四、 菲律賓一再采取導致爭議復雜化的行動
92. 自20世紀80年代以來,菲律賓一再采取導致爭議復雜化的行動。
(一)菲律賓企圖擴大對中國南沙群島部分島礁的侵占
93. 自20世紀80年代起,菲律賓就在非法侵占的中國南沙群島有關島礁上建設軍事設施。90年代,菲律賓繼續在非法侵占的中國南沙群島有關島礁修建機場和海空軍基地,以非法侵占的中國南沙群島中業島為重點,持續在相關島礁建設和修整機場、兵營、碼頭等設施,以方便起降重型運輸機、戰斗機及容納更多更大的艦船。菲律賓還蓄意挑釁,頻繁派出軍艦、飛機侵入中國南沙群島五方礁、仙娥礁、信義礁、半月礁和仁愛礁,肆意破壞中國設置的測量標志。
94. 更有甚者,1999年5月9日,菲律賓派出57號坦克登陸艦入侵中國仁愛礁,并以“技術故障擱淺”為借口,在該礁非法“坐灘”。中國當即對菲律賓提出嚴正交涉,要求立即拖走該艦。而菲律賓卻稱該艦“缺少零部件”無法拖走。
95. 就此,中國持續對菲律賓進行交涉,再三要求菲方拖走該艦。例如,1999年11月,中國駐菲律賓大使約見菲律賓外長西亞松和總統辦公室主任來妮海索斯,再次就該艦非法“坐灘”仁愛礁事進行交涉。菲律賓雖然再三承諾將把該艦從仁愛礁撤走,但一直拖延不動。
96. 2003年9月,得知菲律賓準備在仁愛礁非法“坐灘”的軍艦周圍修建設施后,中國當即提出嚴正交涉。菲律賓代理外長埃卜達林表示,菲律賓無意在仁愛礁上修建設施,菲律賓是《宣言》的簽署者,不會也不愿成為第一個違反者。
97. 但是菲律賓拒不履行拖走該艦的承諾,反而變本加厲,采取進一步挑釁行為。菲律賓于2013年2月在非法“坐灘”的該艦四周拉起固定纜繩,艦上人員頻繁活動,準備建設固定設施。在中國多次交涉下,菲律賓國防部長加斯明聲稱,菲律賓只是在對該艦進行補給和修補,承諾不會在仁愛礁上修建設施。
98. 2014年3月14日,菲律賓外交部發表聲明,公然宣稱菲律賓當年用57號坦克登陸艦在仁愛礁“坐灘”,就是為了“將該軍艦作為菲律賓政府的永久設施部署在仁愛礁”,企圖以此為借口,繼續拒不履行拖走該艦的承諾,進而達到侵占仁愛礁的目的。中國當即對此表示震驚,并重申絕不允許菲方以任何形式侵占仁愛礁。
99. 2015年7月,菲律賓公開聲明,菲方正對在仁愛礁“坐灘”的軍艦進行內部整固。
100. 菲律賓用軍艦“坐灘”仁愛礁,承諾拖走卻始終食言,直至采取加固措施,以自己的實際行動證明菲律賓就是第一個公然違反《宣言》的國家。
101. 長期以來,菲律賓非法侵占中國南沙群島有關島礁,并在島礁上修筑各種軍事設施,企圖制造既成事實,長期霸占。菲律賓的所作所為,嚴重侵犯中國對南沙群島有關島礁的主權,嚴重違反《憲章》和國際法基本準則。
(二)菲律賓一再擴大海上侵權
102. 自20世紀70年代起,菲律賓依據其單方面主張,先后侵入中國南沙群島禮樂灘、忠孝灘等地進行非法油氣鉆探,包括就有關區塊進行對外招標。
103. 進入21世紀以來,菲律賓擴大對外招標范圍,大面積侵入中國南沙群島有關海域。2003年,菲律賓將大片中國南沙群島相關海域劃為對外招標區塊。2014年5月,菲律賓進行了第5輪油氣招標,其中4個招標區塊侵入中國南沙群島相關海域。
104. 菲律賓還不斷侵入中國南沙群島有關海域,襲擾中國漁民和漁船正常生產作業。據不完全統計,1989年至2015年,在上述海域共發生菲律賓非法侵犯中國漁民生命和財產安全事件97件,其中槍擊8件,搶劫34件,抓扣40件,追趕15件;共涉及中國漁船近200艘,漁民上千人。菲律賓還野蠻、粗暴對待中國漁民,施以非人道待遇。
105. 菲律賓武裝人員經常無視中國漁民的生命安全,濫用武力。例如,2006年4月27日,菲律賓武裝漁船侵入中國南沙群島南方淺灘海域,襲擊中國“瓊瓊海03012”號漁船,菲方一艘武裝小艇及4名持槍人員向中國漁船靠近,并直接向漁船駕駛臺連續開槍射擊,造成陳奕超等4名漁民當場死亡、2人重傷、1人輕傷。隨后,13名持槍人員強行登上漁船進行搶劫,劫走船上衛星導航、通訊設備、生產工具、漁獲等。
106. 菲律賓一再采取各種海上侵權行動,企圖擴大其在南海的非法主張,嚴重侵犯中國在南海的主權及相關權益。菲律賓的侵權行為嚴重違背了其在《宣言》中關于保持自我克制,不采取使爭議復雜化、擴大化行動的承諾。菲律賓槍擊、搶劫中國漁船和漁民,非法抓扣中國漁民并施以非人道待遇,嚴重侵犯中國漁民的人身和財產安全以及人格尊嚴,公然踐踏基本人權。
(三)菲律賓企圖染指中國黃巖島
107. 菲律賓還對中國黃巖島提出領土要求并企圖非法侵占。
108. 黃巖島是中國固有領土,中國持續、和平、有效地對黃巖島行使著主權和管轄。
109. 1997年之前,菲律賓從未對黃巖島屬于中國提出異議,從未對黃巖島提出領土要求。1990年2月5日,菲律賓駐德國大使比安弗尼多致函德國無線電愛好者迪特表示:“根據菲律賓國家地圖和資源信息局,斯卡伯勒礁或黃巖島不在菲律賓領土主權范圍以內。”
110. 菲律賓國家地圖和資源信息局1994年10月28日簽發的《菲律賓共和國領土邊界證明書》表示,“菲律賓共和國的領土邊界和主權由1898年12月10日簽署的《巴黎條約》第3條確定”,并確認“菲律賓環境和自然資源部通過國家地圖和資源信息局發布的第25號官方地圖中顯示的領土界限完全正確并體現了真實狀態”。如前所述,《巴黎條約》和另外兩個條約確定了菲律賓的領土界限,中國黃巖島明顯位于這一界限以外。第25號官方地圖反映了這一事實。在1994年11月18日致美國無線電協會的信中,菲律賓無線電愛好者協會寫道,“一個非常重要的事實是,(菲律賓)有關政府機構申明,基于1898年12月10日簽署的《巴黎條約》第3條,斯卡伯勒礁就是位于菲律賓領土邊界之外。”
111. 1997年4月,菲律賓一改其領土范圍不包括黃巖島的立場,對中國無線電運動協會組織的國際聯合業余無線電探險隊在黃巖島的探險活動進行跟蹤、監視和干擾,甚至不顧歷史事實,聲稱黃巖島在菲律賓主張的200海里專屬經濟區內,因此是菲律賓領土。對此,中國曾多次向菲律賓提出交涉,明確指出,黃巖島是中國固有領土,菲律賓的主張是無理、非法和無效的。
112. 2009年2月17日,菲律賓國會通過9522號共和國法案,非法將中國黃巖島和南沙群島部分島礁劃為菲律賓領土。就此,中國即向菲律賓進行交涉并發表聲明,重申中國對黃巖島和南沙群島及其附近海域的主權,任何其他國家對黃巖島和南沙群島的島嶼提出領土主權要求,都是非法的、無效的。
113. 2012年4月10日,菲律賓出動“德爾·皮拉爾”號軍艦,闖入中國黃巖島附近海域,對在該海域作業的中國漁民、漁船實施非法抓扣并施以嚴重非人道待遇,蓄意挑起黃巖島事件。中國即在北京和馬尼拉多次對菲律賓提出嚴正交涉,對菲律賓侵犯中國領土主權和傷害中國漁民的行徑表示強烈抗議,要求菲律賓立即撤出一切船只和人員。與此同時,中國政府迅速派出海監和漁政執法船只前往黃巖島,維護主權并對中國漁民進行救助。2012年6月,經中國多次嚴正交涉,菲律賓從黃巖島撤出相關船只和人員。
114. 菲律賓對中國黃巖島提出的非法領土要求沒有任何國際法依據。所謂黃巖島在菲律賓200海里專屬經濟區內因而是菲律賓領土的主張,顯然是對國際法蓄意和荒唐的歪曲。菲律賓派軍艦武裝闖入黃巖島附近海域,嚴重侵犯中國領土主權,嚴重違背《憲章》和國際法基本原則。菲律賓鼓動并慫恿菲方船只和人員大規模侵入中國黃巖島海域,嚴重侵犯中國在黃巖島海域的主權和主權權利。菲律賓非法抓扣在黃巖島海域正常作業的中國漁民并施以嚴重的非人道待遇,嚴重侵犯中國漁民的人格尊嚴,踐踏人權。
編輯:曾珂
關鍵詞:國新辦發表中菲南海爭議白皮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