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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廚房不能游離監管之外
“互聯網+”只是提升餐飲經營者競爭能力,便利消費者訂餐的工具。不能因為披上了“互聯網+”的外衣,就對家庭廚房放任不管。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副局長滕佳材近日在談到“家庭廚房外賣”時表示,家庭廚房沒有法律界定,不支持這種網絡訂餐方式。滕佳材稱,現在網上訂餐發展得特別快,尤其是現在都是年輕人在緊張工作,有這種平臺方便他們的生活,但網上訂餐存在很大的食品安全風險。他表示,對于網上家庭廚房,他個人是不支持的,甚至是反對的。他說,家庭廚房沒有法律界定,如果經營行為以后納入國家法規,在監管的范圍之內,可以發展(7月11日《京華時報》)。
近年來,隨著網絡的興起,家庭廚房或私房菜等餐飲服務異軍突起,并為一些年輕人所青睞。從法無禁止即可為的角度看,雖然家庭廚房沒有法律界定并不代表人們不能從事該項經營活動。但從維護食品安全說,監管部門負責人不支持家庭廚房也有一定道理。尤其是,不能因為搭上了“互聯網+”的順風車,家庭廚房經營模式就能藉此逃避監管。
根據食品安全法規定,在我國境內從事食品生產和加工,食品銷售和餐飲服務等食品經營行為的,均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確保食品安全。“互聯網+”模式下的“家庭廚房”顯然不是僅僅為自己家庭成員提供餐飲的私人廚房,而是向不特定公眾提供網絡訂餐服務的經營活動。通俗而言,家庭廚房只是將食品加工地點從傳統的臨街商鋪變換為家庭作坊,但本質上依然是賺取利潤的經營行為。因此,家庭廚房不能因為冠上了“家庭”這一特殊名號就能游離監管之外,逃避應有的法律責任。
相對于借助臨街商鋪從事餐飲服務的酒店、飯館等傳統餐飲經營行為,“家庭廚房”藏身社區,比較隱蔽。以致監管的力量不能有效觸及,難以形成全覆蓋式監管,這樣的話,就導致現實中的家庭廚房處于監管盲區。由此,自我標榜為安全、綠色、美味、私人訂制的家庭廚房很可能名不副實甚至野蠻生長,成為藏污納垢之地。在缺乏外部監管制約的情形下,僅靠家庭廚房經營者的自律帶不來真正的食品安全。那么,對于這一新興的餐飲服務模式,在監管力度上理應更強,至少應該與傳統餐飲服務一視同仁,而不應該有任何疏漏和放縱。
當然,還應認識到,借助“互聯網+”的家庭廚房與網絡約租車,美食團購一樣,屬于能夠盤活現有資源的新型經濟形態,應該受到善待而非扼殺。而且,監管部門負責人不支持的表態不代表其明確反對家庭廚房。尤其是,根據現有法律法規,將其納入監管范圍沒有任何障礙。那么,對于家庭廚房就應區別對待。符合餐飲行業標準的家庭廚房,應要求并引導經營者辦理相關手續,法律并未禁止將家庭作坊作為餐飲加工生產地點,只要其他條件符合要求,就應準許其繼續經營家庭廚房。而對于從業人員、生產設施、作業環境條件等達不到要求的,就要予以制止和取締。
“互聯網+”只是提升餐飲經營者競爭能力,便利消費者訂餐的工具。不能因為披上了“互聯網+”的外衣,就對家庭廚房放任不管。只有本著對食品安全負責的態度,在激發創新活力的基礎上對家庭廚房進行契合互聯網生態的監管,方能去偽存真,讓真正安全、美味的家庭廚房走得更遠。(史洪舉)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家庭廚房 游離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