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韋瀚:違反國際法的仲裁注定是“一張廢紙”
距離7月12日這一海牙仲裁法庭預計公布南海仲裁案裁決結果的時點還有幾天,各方明里暗里的較勁兒也在升級。對此,中國方面多次鄭重聲明,該仲裁違反國際法,中國決定不接受、不參與。在5日的中美智庫南海對話上,前國務委員戴秉國更明言仲裁結果“沒什么了不起,不過是一張廢紙”。
2013年1月22日,菲律賓以 《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有關規定為由,就中國與菲律賓之間存在的南海問題對中國提起仲裁。仲裁庭于去年10月29日就該案管轄權及可受理性問題做出裁決,認定其對菲律賓提出的部分訴求享有管轄權,并決定將另一部分訴求與實體問題合并審理。回顧這起所謂的仲裁案,究竟有無法理依據,從國際法的角度又當如何解讀?筆者認為應當明確以下三點:
首先,仲裁庭擴權濫權,破壞公約爭端解決機制的整體性。中菲之間的南海爭議一直圍繞島礁主權問題展開,這次菲律賓所提仲裁事項的核心和實質也是島礁主權問題,明顯逾越了《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賦予仲裁庭的權限范圍。因為《公約》框架下的爭端解決機制僅限于處理與該公約的解釋和適用有關的爭議,即海洋權利問題,而主權問題并不屬于該仲裁庭的管轄事項。因此,仲裁庭對該案的審理屬于越權行為。
其次,仲裁庭對事實和法律的認定充滿爭議。菲律賓所提仲裁事項的重點是九段線的合法性問題。九段線是由中華民國政府于1947年劃定之后公布的,而《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是1982年通過,1994年正式生效。根據“法不溯及既往”原則,任何人都無權以后來制定的法律來裁判之前已存在的事實。如果仲裁庭依據《公約》對九段線之合法性問題做出裁判,必將違反法律的基本原則。
第三,仲裁庭所作所為,違背和平解決國際爭端宗旨。《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設置強制性爭端解決機制的宗旨和目的在于緩和對立、平息爭端,而不是激化沖突、制造矛盾,對國家間關系造成破壞性的或不可挽回的影響。但是,在本案中,自2013年初菲律賓單方面提起仲裁并被仲裁庭受理之后,不僅中菲關系急劇惡化,而且以美國為首的外部勢力趁機介入南海局勢,一方面大打國際輿論戰,一方面屢次派軍艦挑釁中國在南海的合法權益,各方沖突不斷升級,南海局勢日益惡化,給南海周邊國家的安全造成了嚴重威脅。此番裁決,只會進一步損害中菲兩國間的政治互信,加劇區域秩序的不穩定,使南海爭端更加復雜化和長期化,甚至破壞國際和平。這一結果不僅嚴重背離了《公約》設立強制性爭端解決機制的初衷,也有違于第三方爭端解決機制的根本目的。
一言以蔽之,菲律賓所提南海仲裁案是一場披著法律外衣的政治鬧劇,既不可能改變“舊格局”,也不可能制造“新現實”。仲裁庭對該案的審理違反了國際法基本原則和相關法律,對國際關系造成了破壞性的影響。無論裁決結果如何,中國政府不接受、不參與的態度和立場都有充分的法律理由。
(作者系北京大學海洋研究院研究員)
編輯:邢賀揚
關鍵詞:韋瀚 違反國際法 仲裁 聯合國海洋法公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