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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貧領域頻現“微腐敗”黑手
避免“微腐敗”須把好四關
基層干部群眾表示,扶貧領域中的腐敗雖大多數額較小,但這種“零距離腐敗”,關系到“十三五”末能否如期脫貧的頭等大事。亟須以公開為“防腐劑”,把好“四關”,以“零容忍”態度加大懲處力度,保證脫貧攻堅“最后一公里”風清氣正。
首先,把好扶貧項目和資金的申報、規劃、實施、驗收“四關”。江西省委第八巡視組建議,把好“四關”,做到于法周全、于事簡便,從程序上減少扶貧資金滯留現象,提高使用效率。加強基層廉政風險防控,建立與市、縣、鄉紀檢監察部門的聯系協作機制,對以權謀私,截留、套取、貪污扶貧資金的,必須嚴肅處理,并追究相關領導責任。
其次,針對脫貧攻堅中村組干部腐敗高發現象,以公開為“防腐劑”,切實推動村務公開,強化村級民主監督。江西省會昌縣人民檢察院檢察官羅成建議,進一步抓好“三務”公開制度落實,健全“三務”公開目錄,加強督促檢查,保障群眾對扶貧領域政策、資金的知情權、監督權。
再次,強化抓早抓小,做到小過即問、小錯即糾、防微杜漸。西安市委常委、紀委書記楊鑫表示,各級黨組織應切實負起責來,對基層黨員干部嚴抓嚴管。對那些觸碰黨規黨紀底線的,要及時處理和糾偏,防止小錯演變成大錯。
最后,夯實“兩個責任”,堅持以“零容忍”態度查處扶貧領域的腐敗。《經濟參考報》記者發現,現實工作中,真正插手扶貧等惠民資金的群體,大多數是村“兩委”干部和部分基層站所人員,這些人是協助基層政府推進工作落實的重要群體,為使其更好工作,個別鄉鎮黨委政府往往對他們的一些違紀違規行為視而不見,有的鄉鎮干部還與其同流合污。
西安市紀委相關負責人建議,對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不查處、走過場、應付了事、工作不力、進展緩慢,甚至有案不查、瞞案不報的地方、部門和單位,不僅應追究直接責任和領導責任,還要往上倒查,追究上一級黨委和紀委的責任。
貴定縣紀委副書記陳必勇建議,建立健全對落實扶貧等惠民政策和資金的監管考評機制,簽訂責任書,定期檢查考評,考評結果要與政府部門績效、干部晉升等獎懲掛鉤,推動各級黨委政府和相關職能部門履職盡責。同時,以零容忍態度加大打擊力度,對影響惡劣的扶貧領域腐敗案件,嚴格緩刑的適用范圍,在法律范圍內,適當以輕刑替代緩刑,發揮震懾作用。
編輯:玄燕鳳
關鍵詞:扶貧 微腐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