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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創”如何深入推進
民主黨派中央、政協委員為“雙創”發展建言
黨派建言
民盟中央:構建服務創新驅動戰略的金融體制機制
金融對于科技創新至關重要。近年來,我國在推動金融與科技融合方面出臺了一系列政策,取得了積極進展。但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在二者融合方面主要差距在體制機制上以及由此帶來的質量、效率上的落后。其主要表現:一是作為我國金融機構支持科技創新的重要平臺之一,開辦的科技支行目前有400多家,這些科技支行沒有一家具備獨立的法人實體資格,在信貸審批權限、不良貸款指標控制等方面與其他普通支行相同,服務科技的靈活性不夠。其經營管理難以適應科技企業融資高收益與高風險并存的特性,同時由于盈利仍主要靠貸款利息收入,無法分享科技創新的超額回報,導致商業銀行支持科技創新的動力不足。二是國內風險投資機構大多過于注重投資的安全性,只看重風險低、見效快、收益高的股權投資項目,不愿意承擔科技企業“天使投資”和“創業投資”的角色,實質仍是短期投機行為,不是真正意義上的風險投資。三是創業板市場擇優篩選功能未能很好發揮。四是股權眾籌監管制度設計比較落后。五是各級財政與金融杠桿結合運用不足。科技領域的財政投入主要以無償撥款為主,且直接撥付給企業,與金融手段結合不夠,造成財政資金使用效率較低,高投入、低產出的現象長期未能有效解決。
為此建議:
推進科技銀行制度創新,破解分業經營體制約束。允許在科技創新基礎較好的地區設立若干家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專門從事科技金融服務的區域性科技銀行。允許科技銀行突破現行分業經營限制,既可以向科技企業提供科技信貸融資,也可以對科技企業進行股權投資,為科技創新提供一攬子金融服務。
創新風險投資的運作和扶持機制。政府創業投資引導基金以出資人身份參與發起設立風險投資機構,應不干預機構日常運營,保障其自主決策、自主管理、自主選擇投資項目。政府搭建風險投資機構和科技創新項目的對接平臺,降低風險投資機構的項目尋找成本。制定鼓勵風險投資機構從事“天使投資”、“創業投資”的財稅政策措施,引導風險投資向科技企業種子期、初創期階段前移。
增強創業板市場的優選和汰劣功能,推進有助于科技創新的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建設。針對不同類型、不同成長階段的企業,建立多樣化的上市標準,滿足不同層次科技企業的上市需求。打開創業板市場的退出通道,避免創業板市場“只進不出”、“魚龍混雜”,通過強化創業板的“汰劣”機制,促進創業板市場可持續發展。
完善股權眾籌監管機制設計。明確將股權眾籌融資對象限定為初創型企業,只限于為初創企業的創新項目募集資本金,使股權眾籌為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服務。完善股權眾籌信息披露機制,根據企業的不同成長階段和不同融資等級,設定差異化的信息披露責任,便于投資者和相關監管機構對股權眾籌進行監控和風險評估。
綜合運用財政和金融杠桿支持科技創新。創新財政科技資金投入方式,通過科技貸款風險補償、貸款貼息、科技保險補貼以及政策性銀行專項科技貸款等方式,調動各類金融機構支持科技企業的積極性,實現財政與金融手段有效聯動。借助金融的擇優篩選機制,將財政資金投向有前景的科技企業和創新項目。
編輯:薛鑫
關鍵詞:民主黨派中央 政協委員 “雙創”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