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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政協“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專題協商會發言摘登
全國政協委員,北京大學第三醫院副院長高煒:推動按病種付費的醫保支付方式
我國目前主要采用“按服務項目支付”和“總額預付”兩種支付方式。這兩種支付方式雖然各有優點,但都無法兼顧治療效果和費用控制的目標。而按診斷相關組付費(DRGs),更能引導規范醫療機構和醫生的診療行為,發揮激勵與約束的雙重作用。
為此,建議:
一、 政府各有關部門應盡快達成共識,明確將按病種付費作為當前醫改的核心與重中之重,堅定推行。
二、 確定階段性目標,采用先易后難、先簡單后復雜的方法,及時對分組、權重、費率進行調整,醫保管理部門與醫療機構相關專家共同確定最終病種支付標準,爭取用兩到三年的時間全面推開。
三、 推進衛生信息化建設,保證DRGs付費質量和監管。以醫院管理和電子病歷為重點,大力推進公立醫院信息化建設,完善區域醫療衛生信息化平臺,在行政管理和各級各類醫療機構之間,實現真正意義上的互聯互通和信息共享。
四、 推進統一的疾病編碼,規范醫院病歷首頁質量,加強專業隊伍建設,盡快培養出一批懂醫療、能夠滿足需要的編碼人員,并適當增加相應編制。同時希望建立和完善社會化專業管理體系和隊伍。
五、 建立監督檢查隊伍。對醫療機構的診斷選擇、編碼的準確性提供指導和監管,保證DRGs付費制度順利實施和醫療保險的合理有效使用。
六、 完善配套政策,允許醫院將控制成本而產生的結余的一部分用于醫生的收入分配;在藥品耗材信息公開、財務手續規范透明、醫院按照進價向患者提供服務的前提下,允許醫院議價,以低于政府招標價的價格購進藥品和耗材。
編輯:薛鑫
關鍵詞:全國政協 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 專題協商會 發言摘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