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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石奧體中心,僅僅是未批先建嗎
具體到黃石奧體中心,當地政府再有苦衷也不能硬來,如果傷了民心,豈非本末倒置?如果貪圖速度而忽略程序,豈不埋下隱患?
近日,湖北省黃石市經濟技術開發區金山街道辦事處四棵村村民,向《法制日報》舉報稱,黃石奧體中心的建設方黃石市眾邦體育產業有限公司在未得到規劃部門批準、沒有公示土地用途的情況下,違法進行征地拆遷協議的簽訂工作。而且,黃石奧體中心工程存在未批先建問題。記者調查發現,該項目尚未辦理施工許可證。
黃石奧體中心是典型的民生工程。一來,作為傳統的體育大市,黃石出了不少體育名將,比如程菲、李珊珊、張勇軍等人,但黃石體育場館資源較為短缺,人均面積還不到全國平均水平。二來,2018年的湖北省第十五屆運動會將在黃石舉行,黃石興建奧體中心名正言順,上上下下心齊氣順。
按說,這樣一個既爭面子又有里子的民生工程,絕不能搞出岔子,更不能引發民怨,變成民怨工程。可是從記者調查可知,不少被征地拆遷的村民頗有微詞,原因出在不規范的補償標準上。更嚴重的是,該項目屬于“無證駕駛”,未經審批就已開工。
按照我國國土及建設領域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項目開工建設前應當取得土地使用權、規劃許可及施工許可等證照,且申請施工許可應先期取得土地、規劃等許可。對于這些常識,當地政府不可能不知道。但是,他們之所以先上車后買票或者上了車還不買票,或與任務重、時間緊有關——距離省運會召開僅有兩年時間,恐怕也與當地把興建黃石奧體中心當成政績工程有關。
稍微梳理即可發現,不少地方的政績工程,或者上面布置的重大工程,或多或少會出點問題。猛一看令人費解,細思之便覺釋然,正因為是政績工程,便要強行推進,以致不惜逾越法規,甚至違規了,也不擔心會被追責。在這種心理支配下,一些地方在推進相關工程時要么蘿卜快了不洗泥,要么霸王硬上弓,使原本的好事變壞。
具體到黃石奧體中心,當地政府再有苦衷也不能硬來,如果傷了民心,豈非本末倒置?如果貪圖速度而忽略程序,豈不埋下隱患?
還需追問,黃石奧體中心建好后能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嗎?今年的全國兩會上,姚明所提交的一份提案即與體育場館有關,他建議各地在建設體育場館時“既要建好館,又要用得上,養得起”。該提案的背景是,一些地方為了舉辦集中的、綜合性的賽事,大興體育場館,配置過高、過量,功能單一,運營成本過高,導致全民健身、日常辦賽用不上、用不起,場館閑置。黃石奧體中心有沒有考慮賽后的使用情況,又能否逃脫這個“魔咒”?
興建體育場館耗費大量公帑,一旦閑置不用,就是糟蹋納稅人的錢;如果不能為民所用,建之何用?否定興建場館的積極意義當然不合適,但是籌備時能否多聽聽民意?興建前能否做到先領證再施工?興建后能否真正為民所用?如果做不到這幾點,建得再美輪美奐也不值得稱道。
□王石川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黃石 奧體中心 體育場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