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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讓假公益糟蹋社會資源
2014年4月,杭州發起“大熊貓”舊衣物回收項目,宣傳主題包括公益、環保的多個領域。目前,杭州共有近2000個“大熊貓”,日回收舊衣物總量約三四噸。然而,“大熊貓”最近卻被曝出借公益之名行謀利之事,市民捐的舊衣物,并非如承諾的那樣送到困難群體手中,而是被倒賣。(4月13日新華社報道)
杭州“大熊貓”事件并非個案。今年元月,就有媒體報道,上海的“大熊貓”、“綠房子”之類的廢舊衣物回收箱,打著公益的旗號,其中有些箱體卻已經被收垃圾的小販承包,舊衣物直接流向二手市場或焚燒爐。3月,浙江黃巖出現18個可疑募捐箱,本是企業回收謀利,卻印著“公益·環保舊衣物投放箱”、“衣物投放口”等字樣。“假公益”事件頻發,可見問題的普遍性。
無利不起早,企業從事廢舊衣物回收,最終目的還是為了利益,他們相互競爭,爭奪社區衣物回收箱箱體投放資格。廢舊二手衣物的收購項目之所以總由政府牽頭,交給資質完善的專業公司來處理,是因為如果由資質不全的公司處理,這些廢舊二手衣物就可能流向市場。公眾捐出去的衣物很可能沒有用于公益,而是被回收者拿去牟利,這些以愛心之名回收的衣物,甚至不僅沒能行善事,反倒傳播疾病、污染環境。
而這樣的行為背后,是一些相關部門的默許或縱容。經媒體曝光后,諸如城管、民政、商委等各部門相互推諉,都說自己“管不著”。根據新出臺的慈善法規定,開展慈善活動應當遵循非營利原則,經營性的企業應該嚴格區分經營性活動和公益性活動的界限。監管部門及執法機關都有責任介入。
本來是“資源化、無害化、減量化”的舊衣回收,不能變成有害化,也不能欺騙公眾的愛心,對社會資源及愛心資源造成雙重浪費。徒法不足以自行,希望新出臺的慈善法給力,推動執行不力的相關部門必須負起責任來。(戴先任)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大熊貓 假公益 社會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