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要論>銳評 銳評
名字與老婆和車一樣,恕不外借
“房產,法院已經判決不是我的,為什么貸款如今要我一起償還?”28日,廣東省中山市中級法院通報了一起為孩子讀書而借名買房引發的還貸糾紛。王女士出借自己的名字給好友李女士在石岐區購房,以便遷移小孩的戶口到城區上學。但雙方鬧翻后,李女士斷供,如今房子被認定屬李女士,但因貸款購房的合同是王女士夫婦所簽,他們不得不為此承擔責任。(3月29日《中山日報》)
這些年,因為限購政策、孩子上學等方面的原因,“借名字”的事情并不少見。不過,從頻見報端的報道來看,類似的事情,許多并沒有皆大歡喜的“善果”,當事雙方一旦因為無法預料的原因鬧翻,最終雙方都會“很受傷”。因為“借名字”這樣的事情,多半發生在親人朋友之間,或是基于對熟人社會的信任,或是拉不下面子,雙方往往不會留下什么紙質的證明文件,最終這背后的是非黑白,便很難扯清楚,因此不少人稱“借名字”為危險的“親情游戲”。
如今在中山發生的這起事件,再次為“借名字有風險,借時需謹慎”提供了現實的注腳。對于此事背后的是是非非,法律自有公判,該誰承擔的責任就該誰來承擔,這是誰都無法逃脫的。但無論結果如何,對當事人王女士與李女士而言,都是一種傷害。曾經,二人是親密無間的好朋友;如今,二人因為此事,或許會形同陌路。但若時光可以倒流,二人之間沒有發生“借名字”這樣的劇情,二人如今的關系,或許會截然不同。
發生類似的不愉快的事情,對個體而言,又有怎樣的參照意義呢?對此,不少法律專家便建議:即便是最好的朋友與最親的親人,“借名字”時也應簽下書面協議保留證據,以免不必要的糾紛。這樣的說話,聽起來很有道理,但可操作性并不強。一些人哪怕內心糾結,為何仍要將自己的名字借給親人朋友呢?就在于拉不下面子,那關于“簽書面協議”的建議,又有幾個人能拉下面子來操作呢?這是必須正視的現實問題。
俗話說得好,“車與老婆,恕不外借”。如今在這兩項當中,還應加上一個“名字”。老婆為何不外借?答案不言而喻。而車為何不外借呢?就在于出借車的風險系數很高,甚至高到很多人不能承受,車剮蹭或是傷筋動骨什么的,對車主而言,失去的可能不僅僅是財物,還有親情與友情。而出借“名字”,從之前的經驗來看,同樣有這樣的風險,甚至風險系數更高,這一次中山的這起事件,又為此增添了新的注腳。
既然出借名字與出借車一樣,有著極大的風險,甚至可能讓人失去一份親情與友情,而不借最多就是傷面子得事情,那在“兩害相權取其輕”的現實語境下,公眾就應該有理性的選擇與共識。“名字與老婆和車一樣,恕不外借”,這或許應該成為新的社會共識,這般做法,不是冷漠也不是沒有人情味,而是一種經濟理性的選擇。(龍敏飛)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借名字” 還貸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