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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信"黑榜"不是治理闖紅燈的萬能方
10日,記者從福州市委文明辦獲悉,福州市正式啟動誠信“紅黑榜”機制,具體名單分別由市法院、市交警支隊、市交通委、市環保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建委等十多個部門審核發布。誠信“紅黑榜”將每月至少更新一次,并逐步擴大發布。非機動車闖紅燈、逆向行駛等,行人闖紅燈、亂橫機動車道等交通違法行為,等今后都會被記入福州誠信失信信息,通過統一平臺,向社會公布。(3月11日 《海峽都市報》)
闖紅燈上誠信“黑榜”,無非是基于這樣一個簡單邏輯——闖紅燈緣于個別行人素質的問題。比如,不管是否綠燈,湊夠一撮人就過馬路,是行人規則意識的缺失;電動車載人是行人安全意識的淡薄所致;行人在沒有斑馬線的區域,隨意跨越機動車道,是素質缺失的表現。面對行人素質的缺失,對規則的集體僭越,只能寄重典、下狠招,通過誠信“黑榜”倒逼行人遵守交通規矩。
中國式過馬路
但問題是,行人違反交通規則僅僅是素質問題么?比如,在部分路口,綠燈時,行人得到的并不是無障礙通行,而是要繼續面對川流不息的右轉向機動車。試問,短短30秒、1分鐘時間,能過去幾人?這不是倒逼行人一撮撮地闖紅燈么?再比如,一些馬路,經常一兩公里都不設一個斑馬線、天橋,行人要通過,需要繞很大的一個彎。如此不方面,只能倒逼行人跨越機動車道“自找方便”。可見,行人違反交通規則,行人素質的缺失固然是重要因素,但機動車對行人路權侵占問題、道路規劃的欠妥,也是不可忽略的因素。
誠信“黑榜”并不是治理行人違章的萬能方。只要斑馬線、天橋的設計,依然讓行人感到不方便。只要紅綠燈的使用,依然偏向于機動車,那么中國式過馬路,就不會絕跡。而且更需注意的是,在中國式過馬路的洶涌人群中,被抓的只是少數,更多的人都在“法不責眾”中,穿越而過。因此,最終登上誠信“黑榜”的,只是幾個倒霉蛋。其警示作用,必然大打則扣。
事實上,對相關部門而言,目前要做的,不僅是對闖紅燈施以大棒,而且更要反思自身。比如,紅燈的設置時間是否合理,是否不利于路人通行?再比如,在一些車流人流的密集區,是否該設置過街天橋?只有,多了一些這樣的反思,有關部門的處罰才能理直氣壯,才能從根本上治愈整治中國式過馬路。(薛家明)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誠信"黑榜" 治理闖紅燈 中國式過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