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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導生態安葬要滿足“人過留名”訴求
據報道,南京市生態葬獎補辦法正式實施。凡在經營性公墓實行不留灰、不立碑生態葬的逝者,免除實施生態葬所需落葬服務費用。同時,在墓園內指定位置免費鐫刻逝者姓名作為紀念。
南京對愿意生態安葬的,免費安葬之余還給予一定資金獎勵,力度不小,但在全國范圍內也不新鮮,而其他地方實行的效果并不明顯。可堪期待的是,南京在此基礎上又增加了新規定,參加生態安葬者,專門拿出一塊區域鐫刻死者姓名,以便讓親人祭奠。
這無疑是種好思路:對于不留墳墓、墓碑,現實中很多人能接受,但對于不留姓名,則心懷抵觸。雖說人死如燈滅,但“人過留名”,能滿足很多人的思親訴求。
實質上,在銀川,很多年前就實施了“江海葬法”的生態安葬。推行了幾年,也給了很多獎勵,但社會效應并不可觀。去年當地放寬了規定,在江邊建設了“逝者紀念碑”,凡是參加“江海葬法”的家庭,都有機會將逝去親人的名字雕刻其上。辦法一實施,作用立竿見影。一位市民說:能夠有地方祭奠親人,這才是最好的辦法。
推行生態葬法是現實的需要,但也要顧及幾千年相沿的風俗,期待“人過留名”,也是根深蒂固的傳統感知。而倡導生態安葬時,也不妨滿足該訴求。□郭元鵬(職員)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南京 生態安葬 生態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