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專題>2016全國兩會專題報道>評論 評論
治理城市擁堵不妨從“治標”開始
至于說,不治“里”,那也不要緊,我們可以邊征收擁堵費,邊治“里”啊,比如,建設開放小區,打開機關大院,讓城市的公路如蛛網密布;比如,我們交通制度管理的改革創新;比如,我們建立多元立體交通,等等。但是,治“里”是一個漫長的過程,需要扎實推進。解決當前的擁堵問題,還是收取擁堵費來得快,治理城市擁堵不能等,否則,太堵心。
全國人大代表、福州市鼓樓區的“清潔工”謝智波認為,收擁堵費效果不是很大,能買的早已買了,也不差擁堵費這點錢,這是一種很天真的想法,誰的錢也不是大風刮來的,大部分人還是在乎的,擁堵費能夠讓我們少開車。
當然,征收擁堵費需要健全配套的制度體系,筆者認為,最少應該做到三點,一是要公平,就是城里人城外車要公平,公平是最好的舒心劑;二是征收費用要公開,就是對于收取的擁堵費的去向要讓公眾清晰明白,不能是糊涂賬;三是標準要公正,就是對于收費的具體金額應該進行民意聽證,不能亂來。總之,收擁堵費可以,但是,不能讓百姓堵心。
隨著汽車時代的到來,城市的汽車必然越來越多,城市擁堵問題也必然會越來越煩心,征收擁堵費是當前解決城市擁堵最好的辦法,最少,可以減少城市擁堵的癥狀。治療疾病,減輕癥狀也是效果,減輕了癥狀,就能更好的除掉病根了。
編輯:秦云
關鍵詞:擁堵費 城市擁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