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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慈善立法正當其時
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9日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會上一項重要議程是聽取關于慈善法草案的說明。此前,這項草案已經兩次審議。如果拉開時間長度來看,從動議、考量,到修改、審議,中國為慈善立法可謂“十年磨一劍”。
自古以來,中國人做事講究“時勢”兩個字。“勢”是大勢;“時”是時機。做事情,一要看清大勢、順勢而為,二要抓住時機、因時而動。中國制定慈善法這個具體立法動作的背后,就體現出對大勢的清醒認識和對時機的準確把握。
首先,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指引下,中國的法治國家建設已經進入快車道。在法治軌道上推進改革、破解問題,已經成為常態。當前,中國的慈善事業、社會中的慈善活動已經發展到了一個新階段。2006年社會捐贈額不到100億元,現在這個規模已經超過1000億元,10年增長逾10倍。與此同時,慈善事業發展中也出現了許多新的情況和問題,比如傳統捐贈多是捐款捐物,現在出現了捐時間、捐服務;過去常常是單位號召捐助,現在出現了網絡捐贈、慈善眾籌。更重要的是,社會對慈善組織的公信力、透明度的要求越來越高。從近幾年來有關慈善事件引發的輿情可以看出,慈善組織本身不透明的運作、褻瀆慈善的行為和言論,都不被社會容忍。這種新的社會矛盾,在客觀上吁請制定法律來調整。從2008年以來,全國人大代表800多人次提出相關議案27件、建議29件。到今天慈善法進入審議程序,中國制定慈善法正當其時。
編輯:秦云
關鍵詞:慈善法 依法治國 全面小康 傳統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