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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頭市政協委員建議學校提高危機管控能力
學生飚車造成車禍死亡、學習壓力大跳樓自殺、“以大欺小”造成校園意外傷害……面對屢屢發生駭人聽聞的校園危機事件,今年兩會期間,汕頭市政協委員黃銳輝遞交提案,建議汕頭市各級各類學校要依法治校施教,提高危機管控能力。
近年來,在汕頭市各大中專院校、技工學校、各區縣中小學幼兒園里,“校園暴力”、正常或非正常死亡等校園危機事件時有發生。“嚴重的是校外飆車、校園暴力等等,但學生在課間體育活動中,有時也無法避免地會發生傷害。”黃銳輝委員稱,面對如何防范體育運動傷害事故、如何在發生傷害事故后厘清職責等問題,大多學校并不清晰,在問題處理上顯得被動。黃銳輝認為,管控校園危機不只是學校的事,而是全社會的事,更是政府的一項責任。
黃銳輝委員建議,應維護學校周邊地區的良好治安秩序,認真落實《公安機關維護校園及周邊治安八條措施》和《教育部為進一步做好學校安全工作的六條措施》,以維護學校和幼兒園及周邊良好的治安秩序,保障師生人身、財產安全。同時,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應當健全學生體育運動意外傷害保險機制,并按《學校體育運動風險防控暫行辦法》要求,做好危機管控預案。此外,學校要強化依法治校的施教意識,保障學校體育工作健康、有序開展。面對危機事件,學校在做好事故處理后應及時總結,嚴防此類事故再次發生。做好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普及災禍事件的知識和自救、互救、逃生技能,組織緊急處置的演練。
編輯:薛鑫
關鍵詞:汕頭市政協 汕頭市政協委員 學校提高危機管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