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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鐵動車漲價前,應該算清幾筆賬
光明網評論員:高鐵動車要漲價了。對,沒錯,是漲價。昨天(2月21日),有關放開高鐵動車票價的消息傳來,幾乎所有人對此“刺激”的“反應”都是漲價。這也難怪,國家發改委、放開高鐵動車票價,鐵路運輸企業“自主制定”價格,由這幾個關鍵詞,再加上以往的經驗,高鐵動車票價“自主制定”的結果只能有一個,那就是漲價。
從國家發改委《關于改革完善高鐵動車組旅客票價政策的通知》中有關從2016年1月1日起放開高鐵動車票價的時間看,這個通知應該在去年底就已出臺,之所以沒有公布,想必是在春運臨近時刻宣布放開高鐵動車價格,馬上就會應驗上述“刺激—反應”模式的正確性,從而引起公眾反彈。而即使在春運即將結束時宣布這個“通知”,也不無匠心的選擇在休息日以“業內人士”“接受記者采訪”的方式將之公布于眾。不過,從今天媒體的反應看,這種良苦匠心效果不彰,甚至起到反效果。
高鐵動車票價上漲并非不可以,也并非就一定不合理。關鍵在于“可以”的理由和“合理”的內容。據“業界普遍認為,這一定價機制的改變是鐵路市場化的重要一步,放開高鐵動車定價權,將給鐵總更大的供給調整空間”。從“業界”對“通知”的解讀可知,鐵路尚沒有市場化。在此,暫且不論把最敏感的定價機制作為鐵路向市場化邁進的“重要一步”是否適時,只是在鐵路運輸壟斷依舊的格局下,這個所謂“市場價格”如何形成就很成疑問。
“壟斷無成本”,而沒有成本就無以形成價格。此謂“無成本”,并不是說壟斷型經營就不需要成本,而是說壟斷經營的投入無法確定合理性的基點,因而不會形成通過市場競爭而確定的均衡價格。沒有市場競爭,就沒有市場價格;市場價格是“爭”出來的,而非“定”出來的。
以高鐵動車票價為例,成本價格的基點何在,行業利潤的均值幾何,虧損原因中成本價格倒掛與經營服務因素的構成比例各占多少……等等,都是無法參照和算計的。如此,只能是壟斷者說一,就是一;說二,就是二。即使是物價監管部門,其實也沒有價格監管的市場依據。
再以中國第一條動車線路——京沈線動車為例,其在運行頭幾年,運行時間為4小時;(2011年)7?23甬溫線高鐵追尾事故后,京沈線動車降速,運行時間為5個多小時;在宣布京沈線動車降速時,鐵路部門象征性地將票價下調了幾塊錢。但是,在京哈線高鐵開通后,京沈段的高鐵票價遠超原來京沈線動車的票價,運行時間卻是原來京沈線動車在降速前的4小時。
問題的關鍵還在于,動車線路和高鐵線路的修建成本絕非一樣,這正像過去傳統的鐵路線路與動車線路的修建成本不可能相同一樣。每小時可運行300多公里高鐵的線路修建的成本,與每小時可運行200多公里動車的線路修建的成本相比,是呈幾何級數上升的。因此,降速,不單是以動車線路的投資、以高鐵線路的投資,提供了次等(速度)服務質量,更是浪費了投資,相當于用操辦一桌海鮮的錢,給顧客上了一盤海帶。不僅如此,現在,還反了過來,提供海帶的人理直氣壯地嚷嚷說:哎喲,你們到海鮮店吃海鮮卻只花海帶的錢,我們什么時候能收回海鮮的成本呀?
可見,不算清楚幾筆賬,這個高鐵和動車的票價怎么個漲法呢?如果高鐵和動車降速所隱含的巨額投資變相縮水問題都無人過問,又怎么能指望壟斷者自我克制漲價沖動呢?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高鐵動車漲價 放開高鐵動車票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