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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武俊:將留守兒童的權益保障盡快納入法治軌道
國務院出臺文件破解農村留守兒童侵害難題,近年來廣受關注的農村留守兒童問題迎來了破題之道。
國務院日前發布《關于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的意見》,明確建立強制報告機制。根據該機制,學校、幼兒園、醫療機構、村(居)民委員會、社會工作服務機構、救助管理機構、福利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在工作中發現農村留守兒童脫離監護單獨居住生活或失蹤、監護人喪失監護能力或不履行監護責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疑似遭受意外傷害或不法侵害等情況的,應當在第一時間向公安機關報告。負有強制報告責任的單位和人員未履行報告義務的,其上級機關和有關部門要嚴肅追責。其他公民、社會組織積極向公安機關報告的,應及時給予表揚和獎勵。《意見》明確,父母要依法履行對未成年子女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外出務工人員要盡量攜帶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或父母一方留家照料,暫不具備條件的應當委托有監護能力的親屬或其他成年人代為監護,不得讓不滿十六周歲的兒童脫離監護單獨居住生活。
劉武俊 資料圖片
在1月27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李克強總理明確提出,“決不能讓留守兒童成為家庭之痛社會之殤!”全社會都要伸出援手,保障和關愛農村留守兒童。
當前中國處在特殊發展時期,大量外出務工人員為我國經濟建設作出了特殊貢獻,但也因多種復雜的現實原因,形成了數以千萬計的留守兒童,這種現象短時期內恐怕難以消除。全社會都要伸出援手,保障和關愛農村留守兒童。要通過支持社工、慈善組織等社會力量參與,完善關愛服務體系。建立強制報告、干預、幫扶等機制,堅決打擊侵害留守兒童的各種違法行為。
近年來,留守兒童非正常死亡的慘劇屢有發生,意外傷害、自殺、被性侵、誤入歧途等等負面事件,常常發生在留守兒童群體。據統計,中國每年有近5萬名兒童死于意外傷害,其中大部分是留守兒童;2014年一份調查數據顯示,49.2%的留守兒童在過去一年中遭遇過不同程度的意外傷害。留守兒童之殤再次敲響困境兒童尤其是留守兒童福利保障的警鐘。中國億萬兒童尤其是六千多萬農村留守兒童,亟待相關政策乃至法律法規撐起一片藍天。
保護兒童權益是政府義不容辭的責任。中國是《兒童權利公約》締約國,卻至今沒有專門的兒童福利法,兒童救助保護體系極不完善。目前,有關兒童福利、權益保護方面的法律規定,散見于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義務教育法、殘疾人保障法、收養法、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法以及民法通則等相關法律中,缺乏一部系統的專門的兒童福利法。
有關部門應該盡快制定一部兒童福利法,為建立普惠制的兒童福利制度撐開法律的保護傘。近年來民間完善兒童福利保護的立法呼聲越來越高。全國政協委員韓紅曾提交《關于制定〈兒童福利法〉的提案》,呼吁盡快制定兒童福利法。著名公益律師佟麗華也在多個公開場合呼吁盡快啟動兒童福利法立法工作。
出臺《關于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的意見》等紅頭文件固然必要,但要從制度層面根本解決留守兒童權益保護問題,還得盡快將兒童福利條例乃至兒童福利法的立法提上議事日程,將留守兒童的權益保障盡快納入法治軌道。
(作者系司法部《中國司法》雜志總編、研究員)
編輯:邢賀揚
關鍵詞:劉武俊 留守兒童 權益保障 法治軌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