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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步新:明確公文寄遞專營和禁止外商經營信件業務
建議在《快遞條例》中進一步明確國家機關公文寄遞專營和禁止外商經營信件業務的有關規定。
孫步新
國家機關公文寄遞專營和禁止外商經營信件是維護國家信息安全的重要舉措。從《快遞條例》的立法目的看,《快遞條例》向上承接的是《郵政法》,向下銜接的是部門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如果不對郵政法和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已經明確的內容進行規定,會使《快遞條例》在銜接上缺位,導致郵政行業法律體系在立法邏輯上的脫節和斷檔。從國際上看,實施郵政企業信件專營是國際上的普遍做法,任何一個主權國家設立信件專營制度基本的政治考量是保障國家信息安全,形成郵政在前、安全在后的國家信息安全保障機制。
目前,萬國郵政聯盟191個成員國中90%以上的國家實施郵政企業信件專營,發達國家美國、歐盟、日本等,發展中國家的印度、巴西、韓國、馬來西亞等都在其中,中國郵政在保證國家信息安全方面發揮了巨大作用,特別是在發生重大事件和防范恐怖襲擊、信件、炸彈等安全領域,中國郵政始終都站在信息安全第一線。信件專營體現的是國家對經濟命脈的保障,國家需要有保障其風雨無阻傳遞的力量。
關于國家機關公文的具體范圍,可由國務院、郵政管理部門規定。
(作者系全國政協委員、北京市郵政公司原資深經理)
編輯:邢賀揚
關鍵詞:孫步新 《快遞條例》 郵政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