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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法律法規明年1月1日起實施 生活將有啥變化
廣東:
《廣東省突發事件現場指揮官工作規范(試行)》 2016年1月1日起實施
為更好實施《廣東省突發事件現場指揮官制度實施辦法(試行)》,廣東省政府辦公廳最近印發《廣東省突發事件現場指揮官工作規范(試行)》(以下簡稱《規范》),2016年1月1日正式施行。
《規范》明確提出,現場指揮官在抵達突發事件現場前,要做好組織成立現場指揮部、及時形成初步處置方案(意見)、迅速調用救援力量和應急物資、遠程指導現場處置等前期工作;到達現場后,要立即察看現場、聽取匯報、組織會商、傳達落實上級批示(指示)精神、制定應急處置方案、部署處置任務、決定依法應急征用、實地督查應急處置方案落實情況、向上級回報現場處置情況、配合做好重特大突發事件處置督查等工作;突發事件的威脅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后,要做好提出終止應急響應建議、督促做好征用財產返還或應急補償、組織總結評估等工作。
《規范》出臺,有利于推動現場指揮官工作的規范化、科學化,確保現場應急指揮統一、高效。
廣西:
《企業公示信息抽查暫行辦法實施細則》、《企業經營異常名錄管理制度》、《嚴重違法企業名單管理制度》2016年1月1日起實施
記者12月28日獲悉,為加強企業注冊登記事中事后監管,廣西壯族自治區工商局11月出臺了三個規范性文件,并將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三個文件分別是:《企業公示信息抽查暫行辦法實施細則》、《企業經營異常名錄管理制度》、《嚴重違法企業名單管理制度》,三個文件的出臺,從法律上規范和固定了以“寬進嚴管”為核心的事中事后監管制度,有助于加快建立和完善廣西企業信用體系,構建公平競爭、健康有序、規范發展的市場環境。
其中,《企業公示信息抽查暫行辦法實施細則》規定,通過電腦隨機搖號的方式,每年度按照全區企業總量不少于3%的比例抽取檢查企業名單,組織對企業公示信息的情況進行檢查。
按照《企業經營異常名錄管理制度》,企業未按照規定的期限公示年度報告等四種情形之一的,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嚴重違法企業名單管理制度》規定,對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屆滿3年仍未履行公示義務的企業,實施嚴重違法企業名單管理。
出現上述情況的企業在政府采購、工程招投標、國有土地出讓、授予榮譽稱號等工作中,將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楊孟辰 實習生 代振瑩)
編輯:玄燕鳳
關鍵詞:全面二孩 居住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