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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反恐掃平法律障礙
據報道,備受矚目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簡稱“反恐法”),于12月27日由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三審通過,將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作為中國首部反恐專門法律,反恐法甫一出臺,就引發了國內外廣泛關注。毋庸置疑,該法規的出臺,既有著強烈的現實針對性,對接了當前打擊恐怖主義的需要,在國際反恐合作亟須深化的情境下,這也是我國的國際責任所系。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背景下,反恐法既使得我國法律體系更趨完善,也為反恐工作提供了更有力的法律依據。
近年來,在恐怖主義全球蔓延和我國境內暴恐犯罪時有發生的背景下,我國面臨的暴恐活動威脅越發突出。針對氣焰囂張的恐怖主義,我國此前也有些與反恐相關的法條,陳列于刑法、刑事訴訟法、反洗錢法、人民武裝警察法等法律中。而在組織架構層面,2002年,公安部成立了反恐局,而國家反恐協調小組辦公室也設立在公安部反恐局。
但在當下,反恐形勢更趨繁復化,有些恐怖組織有穩固的內部管理體系、發達網絡、訓練有素的狂熱信徒、充裕的財力物資資源和強大的“抗擊打能力”。單將恐怖主義犯罪和一般犯罪一同納入《刑法》等普適性法規適用范疇,雖能對部分暴恐行動中的恐怖分子、恐怖組織分支構成威懾和打擊,卻難以適應錯綜復雜的反恐現實需要,尤其在反恐綜合治理方面存在不小缺陷。
在此語境中,持續深化嚴打暴恐活動,制定專門的反恐法,已是迫在眉睫。而本月公安部設立了首位反恐專員,加上反恐法的出臺,就是基于對時下反恐格局的清晰認知對此訴求的呼應。
也唯有專門立法,才能更徹底地打擊恐怖主義。如果把恐怖主義比作活火山,那暴恐行為就是火山口噴出的熔巖,是整個恐怖主義“全景”的一小部分。所以要深入反恐,就不能只針對恐怖活動,更要綜合治理入手,要更有力地應對恐怖宣傳、煽動,打擊恐怖網絡、節點以防滲透,切斷其人力、物力、財力的輸送系統以削弱其活動能力……也正因如此,反恐法規定,國家將反恐怖主義納入國家安全戰略,綜合施策,標本兼治,加強反恐怖主義的能力建設,運用政治、經濟、法律、文化、教育、外交、軍事等手段,開展反恐怖主義工作。
不僅如此,越來越多證據表明,當今恐怖主義有日益國際化的趨勢。而隨著中國海外利益的不斷增長,境外恐怖勢力對海外中國公民、企業、物流和投資的威脅,也變得越來越直接和現實。所有這些,都對中國反恐的海外合作、交流與行動提出了現實需要。而反恐法明確解放軍武警可出境反恐,也契合中國武裝力量參與國際聯合反恐之需。和美國等國實行的單邊反恐不同,同樣是動用武裝力量,中國的反恐法是強調和所在國聯合合作反恐,這也是今后國際反恐重要的發展方向。
可以想見,反恐法出臺將成為中國打擊恐怖主義的重要節點,勢必在推動反恐綜合治理和助推國際反恐合作中,為遏制境內外恐怖主義勢頭提供重要動力源。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中國反恐 法律障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