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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終身追責”為城市發展護航
近年來,一些地方政府和官員盲目追求短期效益,違背城市發展規律,“長官意志”掛帥,把“以人為核心”變成了“以個別人為決策核心”,將民意束之高閣或當成可有可無的“花瓶”,“拍腦門”決策、“拍屁股”走人現象時有發生。(12月23日 新華網)
“規劃規劃,紙上畫畫,墻上掛掛”,這是一句長時間流傳于地方政府官員和城市規劃專業領域的話,其尷尬的背后,有對城市決策者過于依賴權力施行個人意志的諷刺,有對城市規劃專業機構和從業人員不太專業的批評,也有廣大市民對很難參與涉及自身利益的專業城市規劃中的不滿。
“拍腦袋決策”現象之所以頻現,一是地方官員“唯GDP”的政績觀。一些官員急功近利,熱衷于打造、展現“亮點”與政績。所以,城市規劃隨心所欲地被改來改去,建筑設施能建了又拆拆了又建。二是是社會公眾的參與度低。長期以來,由于城市規劃的相對專業性,普通的社會公眾很難參與到其中,更不用說提出具有建設性的意見。三是問責“疲軟”。有的領導干部亂作為敗光了地方財政的“家底”,留下一堆爛攤子,卻并沒有被追究,這在客觀上助長了“違法決策、不按民主程序決策”的歪風。
城市發展不能唯“長官意志”,需用“終身追責”為城市發展護航。一是要從制度建設的高度維護好城市發展的剛性約束力。健全依法決策機制,建立行政機關內部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機制。二是要建立重大決策終身責任追究制度及責任倒查機制。規劃一旦確定,誰如果隨意變更,就讓他承擔應負的法律責任,特別是對那些憑“長官意志”越位決策的官員,必須予以嚴懲。同時城市規劃的制定,需要遵循公開透明的原則,尊重市民的意見,聽取各領域專家的建議,讓作為城市主人的廣大群眾對規劃擁有充分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市民是城市的主人,城市發展必須符合廣大市民的根本利益。城市發展應該充分尊重民意、用好民智。豈能“長官意志”掛帥,將民意束之高閣?所以對那些憑長官意志越位決策的官員,必須予以嚴懲,終身追責。用“終身追責”為城市發展護航,讓拍腦門決策者休想“拍屁股走人”。(牛石靜)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終身追責”貪污腐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