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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破農民工“年終討薪”怪圈
全國政協委員建言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
全國政協委員、臺盟陜西省委副主委王二虎:開辟工資爭議案件“綠色通道”
每到年關,農民工討薪難的事件時常見諸報端,他們一年辛勤勞動所得,有可能是其全家賴以生存的基本保障,更有可能是治病的救命錢。
農民工問題事關我國經濟和社會發展全局,事關社會的和諧與穩定。國務院就此曾發布了《國務院關于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干意見》。然而,由于相關法律制度的不夠完善和一些政府部門監管不力,致使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得不到有效的保護。農民工維權,特別是討薪難成了一個比較突出的社會問題。
究其原因,主要是:1.由于目前勞動力市場用工秩序不規范,再加上大多數農民工文化水平不高,法律意識薄弱,與雇主之間多為臨時性的勞動關系,特別是在建筑施工領域,大公司轉包給沒有資質的小公司,小公司轉包給個人,層層轉包,導致農民工根本見不到工程的真正承建方,只知道包工頭。而用人單位因客觀或主觀原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加之農民工中大多數學歷都不高,特別是老一代的農民工基本都只有小學文化程度,他們甚至連最基本的《勞動法》、《勞動合同法》都未必知曉,就更不用說用法律手段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因此當其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往往束手無策,或是忍受不公正的待遇、或是采取極端方式來解決問題。2.政府相關部門監管不力,也是農民工討薪難的一個原因。農民工維權工作是一項社會系統工程,涉及法院、公安、工商、勞動等多個職能部門,需要各部門的共同參與、溝通和協作,而各職能部門之間沒有建立有效的聯動機制,缺乏有效的配合,對那些惡意欠薪的單位不能有效制裁,造成農民工討薪、維權的難度很大。
為此,建議:
1. 加大對農民工的培訓力度,包括對農民工的文化水平和職業技能的培訓,使農民工的文化素質和職業道德素質得到提高。特別要加強對農民工的法制宣傳,有針對性地選擇農民工集中的建筑工地、個體私營企業、火車站、城鄉結合部等地方,通過發放普法手冊,以案釋法和法律咨詢等形式,提高農民工的法律意識,使更多的農民工了解法律援助、勞動仲裁和民事訴訟等相關法律知識以及自身所享有的合法權益,懂得自己的合法權益遭受侵害時如何運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身的權益,并使權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障。
2. 政府部門要加強監管,建立健全涉及法院、公安、工商、勞動等部門的有效聯動機制,加大對層層轉包的監管力度,防止過度轉包。要規范工資支付行為,確保農民工工資按時足額發放,做到月清月結或按勞動合同約定執行。勞動部門要建立健全工資支付監控制度、工資支付保證金制度、勞動保障守法誠信制度,從根本上解決拖欠、克扣農民工工資問題。鼓勵有條件的地方設立欠薪應急準備金,及時有效地處理因欠薪引發的突發性事件。對惡意拖欠農民工工資的企業,可依法責令停業整頓、降低或取消其資質,直至依法吊銷其營業執照,并對有關人員依法予以制裁。
3. 進一步暢通農民工投訴舉報渠道,開辟農民工工資爭議案件“綠色通道”。對于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做到早發現、早介入、早協調、早報告;要加強勞動爭議調處工作,真正為農民工提供法律咨詢和法律援助服務,幫助他們解決因欠薪等問題引發的勞動關系糾紛。
據調查,全國農民工數量近年來一直保持在2.3億人左右,其中1980年后出生的達到1.41億人,約占農民工總數的61%。這是一個龐大的群體,他們的生存狀況,應該引起充分關注。
在城市就業的80后農民工主要特征是接受教育程度較高;職業期望值更高;物質和精神享受要求較高;工作耐受能力較低。他們在城市就業的狀況是:總量過剩、結構短缺;就業質量偏低;“城市移民化”傾向漸顯。
改善80后農民工就業現狀的對策建議:
1. 建立健全80后農民工就業的社會保障機制。推進戶籍制度改革,減少農民工在城市流動過程中面臨的因戶籍問題產生的就業、生活、醫療、子女讀書等各方面所受的阻礙;根據80后農民工最渴求的社會保障需求,優先建立覆蓋全體農民工的工傷、醫療保障體系,逐步解決養老保障問題,將穩定就業的農民工納入城鎮貧困救助、教育救助、應急救助機制;穩步建立農民工住房保障體系;完善農民工權益保障體系,逐步推動80后農民工權益保障的制度化;健全城市和農村勞動力平等就業制度,推進城鄉統一的勞動力市場。
2. 改革創新80后農民工就業培訓模式。構建多元化的培訓投入機制,確保農民工具備就業的相關職業技能,建立“以政府投入為主,受益主體為輔”的多元化投入機制,培訓經費實行政府、用人企業、農民工個人共同分擔;有針對性地豐富培訓課程內容;培養80后農民工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加強心理健康咨詢與指導;建立就業培訓的激勵機制;規范職業培訓市場。
3. 樹立“以人為本”的管理理念,為農民工塑造良好的工作環境。
4. 構建農民工雙向流遷就業體系,扶持農民工回鄉創業。
編輯:薛鑫
關鍵詞:全國政協委員 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 “年終討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