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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吹燈》應當有導演發揮的空間
改編自盜墓小說《鬼吹燈》的電影《尋龍訣》今日正式公映。影片之前在北京和上海首映后,有人表示“甩出《九層妖塔》幾條街。”“《尋龍訣》好歹真的有盜墓!”而烏爾善在回答這個問題時表現得相當厚道:“還是不要傷害同行,畢竟大家都不容易。”
且不說烏爾善的電影如何,先看他拋出的答案,算是一個情商與智商雙高的人。改編自同一部小說的兩部電影同年上映,難免有人拿來比較,甚至斷言誰比誰更好。但嚴格地說,《九層妖塔》只是借了《鬼吹燈》的殼,大部分是重新創作;再者,比較是別人的事兒,創作者在宣傳造勢的時候不宜擺出我比他強的姿態,容易予人口實。畢竟在同一個江湖,有時候態度比什么都關鍵。
今年最火的一個詞是IP,現實也是很多影視劇都脫胎于原作改編,加上各種炒作,然后不差錢的公司就開始爭著搶著買版權,哪怕現在不拍也得囤著,這樣才有安全感,原先不入主流文學圈法眼的網絡小說也紅紅火火起來。
就拿《鬼吹燈》來說,其版權歸屬的說法是一分為四:前四部賣給了萬達,拍成了《尋龍訣》;后四部賣給了中影,拍成了《九層妖塔》。烏爾善拍的《尋龍訣》實際上是把八部原著作為一個基礎,然后在此基礎上拍了一個第九部,相當于電影的一個前傳。而且,除了有專業編劇張家魯操刀,原著作者天下霸唱也作為劇本顧問把關。
拍好拍壞,小說的原著作者是有發言權的,但烏爾善不能這么說。烏爾善堅決不評價陸川的《九層妖塔》,實際上也為自己留了一條后路。所謂凡事留一線,日后好相見。這一系列估計還會有別的導演加入,屆時若有人說烏爾善拍得爛怎么辦呢?
同一部小說被不同公司買走版權會成為影視圈的常態,于是不同導演拍的電影不僅要被觀眾品頭論足,還得接受觀眾的橫向比較。要拍得爛更不得了,口誅筆伐之外,不免被拿來問同行。“比較”對于文藝作品來說,一直是個超級可怕的詞兒。一來各花入各眼,二來人比人氣死人,這事兒往往沒地方說理。結果不是跌份就是沒面子,誰也不開心,往往鬧得不歡而散。所以,烏爾善那么說,既護住了陸川也護住了自己。
看起來,好像IP熱會讓導演、演員的競爭變得更白熱化了,雙方都得鉚足了勁兒拿出好東西。其實也不盡然,首先我希望能有更多的《鬼吹燈》級別的IP沉淀下來作為值得翻拍的經典案例;其次,有觀眾挑剔才證明原作仍有翻拍、改編的空間;第三,不能因為觀眾一次不買賬就否定創作的嘗試。
烏爾善所說的“不要傷害”,從創作的角度講,就是咱們各玩各的,越不同越好。話雖如此,最后誰票房高誰票房低,投資人最敏感。
(嚴絮)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鬼吹燈》 《尋龍訣》《九層妖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