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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場所多假酒別作娛樂性解構
到KTV或者浴池消費,遇到非常便宜甚至免費贈送的紅酒,您可要注意了。這酒很可能是在黑作坊中,使用香精、乳酸和食品添加劑等勾兌的。近日,在“打盜騙保民安”冬季攻勢中,吉林市公安局龍潭分局打掉了一個制售假紅酒的團伙。民警分析,這個團伙可能已經在吉林市銷售了10萬余瓶假紅酒。(《新文化報》12月9日)
在廢舊站回購酒瓶,再加上水和其他添加劑,一瓶價格低廉的“贈送紅酒”就此炮制而成。在很多人看來,高大上的酒樓、歌舞廳、夜總會和KTV等消費場所,無論如何都不會如此“毀三觀”,出售假酒給消費者來喝。畢竟,這里面的消費層次和水平都不俗,可以說是“身份與地位的象征”,然何以讓假酒泛濫甚至成為假酒市場繁榮的巨大推手?
其實,娛樂場所多假酒并非新聞,在業界也可能算得上心知肚明,然何以如打不死的小強一樣頑強?其因不外乎三個方面,一是假酒特別是紅酒固然弄虛作假,然而造成的死亡或者重大傷害的風險并不大,使得其消費欺詐的行為,因食品風險沒有顯露給掩蓋了,從而使得社會對此的關注度并不高;二是到娛樂場所消費的人群往往都在特殊時段,再加上面子因素作崇,因而并沒有產生多高的消費警惕,也未能履行消費把關的基本責任,等于給了造假售假者以可乘之機;三是監管責任的缺失,以前酒類的生產環節歸質監局管,流通環節歸商務部門管理,而餐飲消費環節歸食藥監管部門,制售假酒的犯罪行為歸公安機構管,存在九龍治水的情況。大多數實行機構改革之后,實行了從生產到消費的統一管理,職能劃轉之后責任卻未能得到落實,造成酒類監管處于事實上的真空地帶。
那么,制售假酒的行為究竟有多嚴重,一些案例足以窺管見豹。比如今年3月,廣東警方披露了一起偵破的涉案金額超千萬元的假酒案。現場繳獲700多瓶涉嫌假冒名牌酒,這些假酒被銷往上海、天津、河北、貴州、新疆、香港等地。中國市場上最近流傳的一組數據顯示,中國每年大小拉菲年銷量達300多萬瓶。但是拉菲公司每年供應給中國大小拉菲系列不到20萬瓶。以此有人士推算,中國市場上假拉菲的數量是真拉菲的十倍之多。數據是否準確尚待驗證,不過市場上假酒多卻是不爭的事實。
在這種情況下,期望消費者不要去喝“贈送的紅酒”并不現實,不過在消費時本著為自己負責,索要相關檢驗合格證和購進票據,卻是可以實現的基本責任,畢竟再娛樂的場所都不要保持“娛樂心態”;至于監管層面,更來能像制售假酒者那樣,采取“只要不喝死人”的消極態度,應當主動出擊抓好重點環節和部位的管控,比如大型的超市和批發市場,消費量巨大而又為假酒推手的娛樂場所,聯合公安、衛生、食藥監管等部門開展行動,實現監管力量的有效整合,如此才有形成合力。
對食品安全問題應有健康國民的心態,然而在現實中,監管方面卻將“不死人”作為底線標準,只要不出現重特大安全事故,即便一些極大的安全隱患也沒有得到根治,這也是假酒問題始終得不到解決的主因。在“史上最嚴”的食品安全法出臺之后,再輔以更嚴厲的刑罰,如此語境下還讓“假酒源源賣進KTV”,這是不是對監管無效的極大諷喻?(堂吉偉德)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娛樂場所多假酒 食品安全 制售假紅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