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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員“公款為女買社保”是“錯愛”典型
“我的確是一時糊涂,更不懂這種行為是一種貪污行為,只知道為女兒著想,讓她的生活有個保障,卻沒想是違紀違法了,我真是后悔莫及。”說這話的是浙江省瑞安市馬嶼鎮圣井山風景旅游服務所原所長李良存。近日,他因貪污和挪用公款受到開除黨籍處分,等待他的還有法律的制裁。(12月2日中國新聞網)
官員為了家庭而涉腐,歷年來案例無數。有的為了讓老婆過好日子,有的為了給子女創造好條件,以“對家庭的奉獻”為由,走上了貪腐的不歸路。殊不知,這樣利用非法所得去換取家庭的經濟寬裕,是一種極端錯誤的做法,是對家庭成員的“錯愛”。
按照浙江這名干部李良存所說,他其實并沒有大貪大腐的想法,只是在偶然之間,發現了政策的漏洞,便產生了為女買社保,讓她生活有個保障的想法。用自己的特權,動起了公款的“歪心思”。 在短短兩年多的時間里,服務所為其女兒繳納的社會保險費達2萬多元。嘗到了權力的“甜頭”之后,再次出手為女兒買下生育保險。
一位風景旅游服務所所長就這樣被查落馬了,令人心痛,倍感惋惜。因為幾萬元公款而葬送了自己的后半生,巨大的違紀犯罪代價,恐怕會讓李良存悔恨一輩子。本來為了讓女兒有個保障,結果不但愿望落空,反而自己也失去了自由,毀掉了整個家庭,讓一家人“抬不起頭“。
誠然,官員對家庭、對子女的愛無可厚非,但不能超出黨紀國法的“邊界“。否則,這種無私的愛,因為表達方式的走偏,也會淪為一種”錯愛“。中華民族有勤勞致富的傳統美德,只要在社會上勤動手、肯吃苦,就能掙錢滿足自己的生活需求。官員女兒沒正式工作,完全可以去打工,怎能在家坐享清福?作為一名負責任的父親,就應該讓子女通過上班來養活自己,而不是縱容她當一輩子”寄生蟲“。
作為黨員干部,應該時刻銘記黨的紀律和規矩,做任何事情都要保持高度的警惕,不跨越黨紀國法的“邊界”。凡事堅持一顆公心,不鉆制度“漏洞”,做一個遵紀守法的模范,別找各種各樣的貪腐理由,來為自己的腐敗行為遮羞。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李良存“公款為女買社保”腐敗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