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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范統計的“規矩”要立更要嚴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日前簽署國務院令,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自2017年8月1日起施行。《條例》旨在進一步保障統計數據真實可靠,除在一系列環節上加強規范外,對于統計違法行為的責任追究更加予以強化。(6月20日 人民網)
大到國庫收支,小到柴米油鹽,統計涉及國民經濟的各方面,其結果更是政府部門決策的重要依據。然而,卻有一些人為私利而“劍走偏鋒”,不是騙政府就是騙百姓,或硬著頭皮往數據中“摻水”,或“指導”企業上報假數據,把本應一清二楚的統計搞成一筆糊涂賬。
“政績不夠,數字來湊”,這種情況其實并不少見。據國家統計局局長寧吉喆介紹,2016年國家統計局直接查處的重大統計違法案件達15個,每個案件處理人數在10人以上,直接通報的違法違紀案件達27件。我們不難推測,雖然涉案被查的人已不算少,但也僅僅只是“冰山一角”。
當年,東北三省部分地方數據造假之風盛行,一些縣域經濟規模甚至已超過香港。結果,“數字挺好看但經濟很難受”,發展后勁幾乎喪失。時至今日,不少人還在深刻反思:“如果不是當初吹得高,現在也不會掉這么厲害。”由此可見,“數字牛皮”吹不得,否則必然遺禍無窮。
“政府統計的公信力就像層窗戶紙,捅破了容易,維護、修復是很難的”。對統計違法行為、尤其是數據造假,黨和政府怎能姑息放任?如今,在《統計法》《統計違法違紀行為處分規定》的基礎上,《統計法實施條例》又即將出臺。對保障數據的真實而言,這些“規矩”顯然是非常必要的。
然而,“天下之事,不難于立法,而難于法之必行”。打造廉潔統計,黨和政府要立規矩更要嚴規矩,把統計權力關進“籠子”,堅持黨政同責、落實一案雙查,以嚴肅態度、嚴格要求、嚴厲措施從嚴治“統”,決不能讓相關法規成為“紙老虎”“稻草人”。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統計 規矩 規范 數據 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