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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政協委員建言糧食價格及糧食安全
耕地是最基本的農業生產資料,是糧食生產的命根子,保障國家糧食安全的根本就在于耕地。只有守住耕地,才能確保糧食安全。
2008年國土資源部明確了耕地占補時序,規定非農建設確需占用基本農田的,須經國務院批準,并按照“先補后占”的原則,補劃數量、質量相當的基本農田,從而解決了耕地占補平衡中耕地數量不平衡的問題。
但質量不平衡的問題依然存在,“占補平衡”仍不“平衡”。主要表現為:一是一些地方只注重耕地數量平衡而忽視耕地質量平衡。二是補充耕地的質量評價體系不夠健全。三是后續監管力度不夠。
經過多方面不懈的努力,近年來,我國的糧食產量連年增長,但也要看到,當前我國的農業生產能力提高很大程度是建立在過量使用化肥、農藥、植物生長劑以及過度復耕的基礎上。糧食是長在地上的,要保障國家糧食安全,還是要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從耕地上下手,不斷完善耕地占補平衡制度,數量與質量并重。為此,建議:
一是強化堅守耕地紅線的理念。隨著人口增長和新型工業化、城鎮化的持續推進,耕地資源會更為趨緊,耕地紅線必須始終堅守,這既是保障未來國家糧食安全的根本,更是對子孫后代的責任所在。
二是盡快落實《關于進一步做好永久基本農田劃定工作的通知》,加快劃定和成果完善的步伐,盡早將現有易被占用的優質耕地保護起來。
三是進一步完善占補平衡補充耕地質量評價體系,充分考慮到土地質量評價的綜合性和復雜性,建立更加科學化、更具操作性的質量驗收制度、程序和標準。
四是加強對補充耕地的后續監管,對耕地數量變動、耕地質量變化進行重點跟蹤監測與統計。
2004年以來,國家先后出臺了糧食直補等農業補貼惠農政策,這些政策對調動農民種糧積極性發揮了積極作用。但在實施過程中也逐漸暴露出一些問題和矛盾,應予以重視并逐步完善。為此提出如下建議:
開展農業補貼立法。迄今為止,我國農業補貼尚處于無法可依的局面,應制定農業補貼基本法,以保證農業補貼政策規范有效運行,從源頭上控制和防范農業補貼“范圍、方式、使用、監管”等方面存在的問題。
逐步提高補貼標準。盡管近年來糧食價格回升,但農業仍然處于弱勢,比較效益低,糧價增幅趕不上農資價格上漲的幅度。種糧農民期盼著“糧價高一點、補貼多一點、農資穩一點”。
核實面積,使種糧土地都享受國家補貼政策。一些地方實際耕地面積與享受財政糧食直補和農資綜合補貼面積有較大差距。主要原因有:一是2002年農業稅改革時瞞報、漏報計稅土地面積,形成“黑地”。二是新增開荒土地。三是治理空心村和關閉磚瓦窯形成復耕土地。這三種情況的土地沒能享受優惠政策。建議國土部門協同鄉鎮政府對瞞報、漏報耕地和其它“黑地”面積進行核實,將其納入農業補貼范圍。對新增、復耕土地,應予以鼓勵。
優化農業補貼結構,增強現代農業發展后勁。現行的農業補貼結構中,流通性補貼較多,生產性補貼較少。由于財力有限,在農產品價格補貼不斷增加的情況下,對農業基礎設施建設、農技推廣、農業培訓等方面的補貼就得減少,而這方面正是改造傳統農業,增強農業發展后勁的關鍵所在。
制定統一的補貼規程,實行惠民資金專賬管理。建議提高信息化工作水平,強化技術支持。統一種糧補貼工作規程,開通惠農資金專戶,使各項惠農資金納入統一管理,不同資金項目實行專帳管理。
編輯:薛鑫
關鍵詞:全國政協委員 糧食價格 糧食安全 農民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