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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進城管執法的法治化進程 維護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
——全國政協“規范城管執法行為”雙周協商座談會發言摘登
全國政協委員、中共中央黨校黨的建設教研部主任王長江:從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
城管執法改革涉及20多個部門,是深水區改革遇到的典型案例,需要頂層設計。城管執法改革上接政治體制、下接民生民意,解決這個問題既有緊迫性,又須慎重、多思。
一、 擴大地方政府的自主權,充分發揮地方政府在城市管理中的主導作用。在國家層面設立指導性機構和主管部門,加強有關立法,突出“指導”性。要給地方政府更多的城市管理立法權。中央層面的立法,主要功能是為地方立法規定邊界,是上位法。具體執法內容,應由地方政府根據國務院法規結合本地實際情況進一步細化;在機構、編制、隊伍建設等方面,給地方政府更大的調節權。建議在中央和地方、部門和部門之間,對城管執法進行一次確權,劃清邊界,使權責對等。中央對集中執法過程中部門交權和留權的邊界加強協調。
二、 從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治理和管理的最大區別在于,管理只有政府一個主體,而治理是多主體的,廣泛參與的。要充分發揮現有社會組織的作用,并對社會組織的多樣化前景有充分的估計。例如,在社區,老百姓自己能做的事情都應讓他們自己去做,政府不要越俎代庖,嚴格規范城管執法部門的執法行為。可以把大量日常的、一般性的管理事務、治安事務和維持生活秩序的事務交還給居委會和居民,鼓勵居民自愿結合成各種社區組織,承攬這些事務。政府部門把更多精力花在幫助他們建立社區組織,協調、引導和規范這些組織的活動上。政府和部門的社會管理資金可用來為這些組織提供補貼和資助,作為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的一種方式。
全國政協委員,澳門歸僑總會副會長、澳門萬邦建設有限公司董事長王彬成:將市民素質教育寓于執法工作中
城管執法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牽涉到城市規劃設計、城市建設、城市管理多方面。
隨著城鎮化步伐的加快,農民涌入城市務工,成為建設城市的重要力量。龐大的務工大軍并不能一下子適應城市的生活習慣,而且其中有一部分仍居住在城鄉結合的棚戶區。交通堵塞、胡亂占道泊車、隨街擺賣、違章建筑等都市病問題這些區域集中呈現。很多居民從農村轉到城市來居住,需要經過一段比較長的時間,才能養成市民行為標準。這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長時間的努力。這就要求城管執法人員,在執法過程中不能簡單地將處罰放在第一位,而應當說理、服務、處罰并重,將市民素質教育寓于執法工作中,將執法作為逐步提升市民素質的重要手段之一。
同時,有些城市規劃設計跟不上城市建設發展步伐,給執法者造成很大困擾。因此,城市規劃設計應當以便民、利民為出發點,在充分尊重市民權益和意愿的前提下,規劃一些周日市場、黃昏市場、跳蚤市場,并做好規范管理工作。還應鼓勵有條件的農村地區發展經營農家樂等,創新農產品銷售模式,增加農民收入,讓農民可以就地謀生。
編輯:薛鑫
關鍵詞:城管執法 人民群眾 全國政協 雙周協商座談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