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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美美一審被判5年 起底干爹王某及涉賭性交易真相
王某,男,46歲,廣東省深圳市人,以參股方式投資房地產、基金等領域,是郭美美2011年“紅會炫富”事件中的關鍵人物。因涉嫌刑事犯罪,王某于7月24日被北京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2010年8月,我要朋友幫我介紹個女孩玩玩,朋友就介紹了郭美美。郭美美從北京飛到深圳,我為她安排了酒店,第二天就跟她發生了關系,當時她向我要了3萬塊錢。從那以后,她想要錢了就會從北京飛到深圳找我,我安排食宿并每次給她5萬塊,算是包養費。”王某供述。
“她要求我給她買一輛跑車,說是生日禮物,不買就跟我斷。后來,我給了她240萬元讓她買車。”王某承認,“她知道我有老婆孩子,圖的就是我的錢;我看上的是她的年輕。我們各有所圖而已。”
郭美美如何牽涉到紅會的?“朋友翁某在北京收購了一個叫中紅博愛的公司,我投資500萬元參了10%股份。”王某供述,該公司正與隸屬于中國商業系統的中國商業紅十字會商洽開發“中國博愛小站”項目,即購買車輛免費為社區老人提供醫療服務,車輛噴涂“紅十字”標識,以項目為名招攬廣告贏利。
“有一次,翁某跟我聊公司招人、裝修的事情,郭美美在旁邊聽到了就說要應聘。后來,她說要做CEO,當時我不知道CEO是什么,就笑笑說你做什么都行啦。”王某回憶。
郭美美說:“說完之后幾天,我在家玩微博的時候,突然想起他說的這句話,出于一種虛榮心就發了微博。挺無知的,我并不知道紅十字會是一個這么龐大的慈善機構……”
為增加炫耀資本,郭美美根據自己的想象,把個人微博認證從“演員歌手”更名為“中國紅十字會商業總經理”,發布豪車、奢侈品等炫耀奢華生活方式的照片,將與她本人、中紅博愛均無關系的中國紅十字會推進了輿論漩渦,進而引發慈善信任危機。這起重大的網絡事件也導致“中國博愛小站”項目流產,王某與郭美美斷絕了交往。
編輯:楊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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