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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美美一審被判5年 起底干爹王某及涉賭性交易真相
圖片來自網絡
郭美美還向警方供認,她簽約南方某演藝公司,公司安排她每年不少于50次的“夜場商演”,每次支付報酬5萬元,這是其主要收入來源。但警方核查,郭美美所謂的“商演”其實不足20場,更多的卻是借“商演”為名從事性交易。
“郭美美通過網上聯絡、熟人介紹及主動搭訕等多種方式,多次與人進行性交易,每次的價碼達數十萬元。”辦案民警介紹。
據郭美美供述,2013年7月,在收取對方5萬元人民幣定金后,郭美美按約定從北京飛往廣東,在某酒店與揭陽一男子見面,又收了30萬元港幣后,與其發生了性關系。郭美美回到北京后,該男子又匯給她11萬元人民幣。
“她經常告訴我要去外地演出,但我們到了當地后,接機的都是陌生男子。當晚,她會與這些男子開房,第二天我為她收拾行李,都會有成捆的現金。”呂某某供述,“郭美美的生活很亂,經常帶不同男人回家過夜。其中外籍男子居多,中國男子就專找有錢的。”
悔稱“想還紅會一個清白”
眾多網友一直質疑,這樣一個價值觀扭曲、金錢至上的年輕女子,其一個微博幾乎摧毀了一家百年慈善機構的信譽,卻能全身而退,是否存在傳言中的“靠山”和“背景”?她所稱的“干爹”究竟是誰?到底有多大的“能量”?
經查明,郭美美1991年出生在湖南益陽一個單親家庭。其父有詐騙前科,其母長期經營洗浴、桑拿、茶藝等休閑服務,其大姨曾因涉嫌容留他人賣淫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其舅舅曾因販毒被判刑。
郭美美自幼隨母親生活,1996年起先后在廣東深圳、湖南益陽等地念書,2008年9月至2009年9月花錢進入北京電影學院表演系進修一年,畢業后與他人在北京合租房屋,成為“北漂”一族,主要靠承接小角色以及母親的接濟生活,直至2010年認識深圳商人王某。
編輯:楊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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