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要論>銳評 銳評
“雙創”,增添農民工返鄉新動能
時下,受國務院發布的鼓勵農民工返鄉創業的暖心政策牽引,一種與農民工進城務工相逆的“城歸”現象開始出現,“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新引擎在農村初見端倪。的確,“雙創”不能只注重城市,忽視農村;注重東部,丟下西部;繁華城市,凋零農村。鼓勵農民工返鄉創業就是“輸出勞動力,帶回生產力;輸出知識者,引回創業者”,促使廣袤鄉鎮百業興旺。
2014年全國農民工總量是2.74億,其中外出農民工是1.68億,每年都有800萬左右農民工返鄉就業創業。一些有文化、有志向、懂技術、會管理的農民工在積累了一定的資金、技術返鄉創業后成為當地民營經濟的重要力量。農民工返鄉創業既能實現自身的夢想,又能為農村富余勞動力提供就業機會,也是破解“留守兒童、空巢老人”等社會問題的有效抓手。只有“雙創”在農村這片希望的土地上繁衍生長,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第一個百年目標才有堅實支撐。
當前農民工返鄉創業的困難一是缺少高位起步的平臺,一些地方對創業項目的吸納和承載力有限。二是經濟發展環境差,比如辦理相關手續的門檻較高、公共服務提供不足、土地和治安環境問題、少數部門“管、卡、壓”等問題,嚴重制約了返鄉農民工創業的積極性。三是創業者不能充分享受創業優惠政策,對于已經出臺的優惠政策,也因宣傳不到位而不被返鄉創業人員了解,返鄉創業人員感受不到政府的關心和支持。四是融資渠道不暢,“打工積累”畢竟是有限的,只能靠民間借貸,即使企業成長性看好,也由于缺少資質信用擔保,不能通過正規金融渠道獲得資金。
為此,建議:
一是區別農民工返鄉創業不同階段,因地制宜,因業施策。一是創業初級階段,農民工利用所積累的資金和掌握的技術與經營管理經驗回家租廠房、民房或是用自住房進行生產經營;二是發展到一定階段之后,積累了一定的資金和生產技術,準備進行擴大再生產的階段。在制定引導農民工返鄉創業政策時,要考慮到不同行業和不同發展階段的企業具體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差異化政策,引導返鄉農民工創業依托本地自然優勢,興建特色種養基地和科技示范園,發展一批“一鄉一業、一村一品”的產業群。
二是支持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關鍵在地方。各地應本著“政府提供平臺、平臺集聚資源、資源服務創業”的思路,依托基層公共平臺集聚政府公共資源和社會其他各方資源,針對農民工首次創業、創業幫帶、互聯網創業等“雙創”種子,著力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組織開展“歸雁行動計劃”,為農民工返鄉創業提供平臺、信息、資金等資源。
三是加強基層服務平臺和互聯網創業線上線下基礎設施建設。引導和鼓勵電子商務交易平臺渠道下沉,帶動返鄉創業人員依托平臺和經營網絡創業。需要指出的是,不應簡單把農民工創業(孵化)園區當成一般工業園區來建設,而要根據當地產業實際和農民工創業個性化特點,加速構建一整套更有針對性的創業孵化體系,充分挖掘地域優勢,打造特色產品,在“互聯網+三農”模式帶動下,推動當地創業項目集群化、專業化、品牌化,形成產業優勢。
四是財稅和金融支持要立竿見影。對首次返鄉創業的農民工創辦的小微企業,三年內不收取包括流轉稅(增值稅、營業稅等)、所得稅和各種行政性費用。各地方要探索發行專項中小微企業集合債券、公司債券,開展股權眾籌融資和互聯網金融,擴大股權融資規模。財政部門要提供一定額度的創業擔保貼息貸款,確保優惠政策落實落小落細。
五是大力推進創業(SYB)培訓,對有創業培訓愿望并具備一定創業條件的農民工提供免費創業培訓。試點“創業培訓+創業孵化+小額貸款+產業對接”等創新培訓模式,打造一支專業知識過硬、教育教學能力突出的創業(SYB)培訓師隊伍。把返鄉創業農民工納入社保、住房、教育、醫療等公共服務體系,運用政府購買服務機制,給返鄉農民工雪中送炭。
(作者系全國政協委員、瑞華會計師事務所管理合伙人)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雙創” 農民工返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