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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火”遇到了“冰”
——醫衛界跨組討論基本醫療衛生法名稱
“為什么叫基本醫療衛生法,而不叫醫療衛生法?”“有了基本醫療衛生法,是不是將來還要出個醫療衛生法?”……在小組討論會上,醫衛界45組委員對基本醫療衛生法的名稱進行了熱議,在形成統一意見后,“條子”還轉到了46組,上演了一次跨組討論。
45組的國家食藥監總局副局長焦紅委員介紹,基本醫療衛生法已被列入本屆全國人大第一檔立法計劃,并于去年12月30日全面啟動立法工作。按照程序,本屆全國人大任內將完成立法工作。
“為什么醫療衛生法前面還要加上‘基本’二字?”原衛生部副部長黃潔夫委員擔心這樣做會給人留下很多想象空間,是不是還有個過渡?如果是這樣,為什么不能一步到位,就叫醫療衛生法。
黃潔夫認為,這個法的重要意義之一是要規定每年國家的GDP有多少投入到醫療衛生事業上。“一加‘基本’,就會說我們的經費是用來?;镜模瑢碡斦度肟赡芫蜎]那么好的保障了。”
“我同意黃部長的意見”,劉迎龍委員說,這個法要體現對醫療衛生工作的總的要求,要界定政府、社會、醫療機構、醫生、個人等各方的權利和責任。
兩位委員一說,氣氛被點燃了。
王紅陽委員插話進來說:“基本”二字到底修飾的是醫療還是衛生法?這里面的背景是啥?
“衛生系統有很多法律都是專業法,原來幾屆人大都想立一個衛生基本法,這應該是專業法的基礎。至于名稱怎么叫,我認為改的余地不大了。”焦紅委員解釋道。
邵明立委員坐不住了,他說,是不是基本法不是用“基本”二字來體現的。基本不基本和法律層級有關系,現在我們的出入境檢驗檢疫法、傳染病防治法、食品安全法等都是基本法,這些法律和衛生法法律效力是一樣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就是基本法,沒聽說叫基本憲法啊,醫療衛生法以前沒有啊,出了自然代表是衛生領域的基本法啊。”王旭東委員接過話。
趙平委員講話比較“專業”,“原則上大法小變、少變是法治社會成熟的標志。雖然名稱已經定了,但是委員還有建議權嘛!”趙平表示。
“是不是這個意思,現在出個基本醫療衛生法,將來還有個醫療衛生法?”孫鐵英委員反問。“絕對不會!至少短期內不會再有了。”焦紅馬上回應。
經過討論,45組委員們形成了一致意見,建議去掉名字上的“基本”二字。“小組秘書,辛苦將這個建議‘條子’轉到46組,看看能不能形成個界別建議?”黃潔夫帶有期許地說道。
“戰火”轉到46組。吳明江委員說,“我們盼了幾十年了,現在基本醫療衛生法已經進入全國人大常委會5年立法規劃第一檔,要珍惜啊,千萬不能自亂陣腳。”
邵一鳴委員表示,如果程序允許,可以征求各方面意見,在這個過程中,充分了解法案的內容,在推動的過程中再去改善,“但前提是不要把進程停了。”
“如果改名影響立法程序,就不要改。”侯艷寧委員的看法得到了其他委員的認同。
國家衛生計生委副主任王國強委員表示,健康法、衛生法都曾做過考慮,但相對而言,現階段對于基本醫療衛生的認識更為明確,涉及面不那么寬,這樣或許更有利于推進立法過程。
雖然“火”遇到了“冰”,可委員們討論熱度不減。正如張澍委員所說,沒有爭論和分歧,叫什么協商,那叫“穿一條褲子”,中央不是有3號文件(中共中央印發《關于加強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建設的意見》)嗎,這就是在貫徹執行??!
編輯:水靈
關鍵詞:基本醫療衛生法 火 冰 界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