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社情·民意>你言我語 你言我語
拆遷戶官司打一半房子沒了 有關部門表示系“誤拆”
法院要求對涉案暴力逼遷問題展開調查
截至發稿,多名拆遷戶已上訴至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在受訪拆遷戶看來,即使房屋征收決定終審被認定合法,但未經法院同意就拆房,這顯然缺乏對司法的敬畏。
中國青年報記者不完全統計,對于房屋被拆,至少有30余名拆遷戶向警方報案,時間集中在2014年下半年。
鄭州市公安局南陽路分局治安管理服務大隊多名警官告訴記者,有的報案在立案范圍,已予以立案;有的不在立案范圍,就只能請居民去找征收辦。一名警官透露,此事現在已成立了專案組。
在一份落款為河南新鄉萬順拆遷有限公司的情況說明中,拆遷公司表示,誤拆行為已受到征收指揮部的嚴厲批評,公司也深刻認識到自身的失誤,積極通過拆遷指揮部聯系被誤拆房屋的業主,并愿意就損失依法賠償。
這份落款時間為2014年12月5日的說明稱,截至目前,公司已與部門戶主達成諒解協議,并進行賠償。
不過,前述15名受訪拆遷戶告訴記者,他們均未收到賠償,也沒有拆遷公司與其聯系。
多名拆遷戶坦言,雖然敗訴,但判決書的一些內容“寫得很好”,尤其是關于居民對暴力拆遷的反映。
鄭州中院判決書專門用一個小標題陳述了“關于原告反映的暴力逼遷問題”,稱這是“原告起訴的重要內容”。
判決書稱:“暴力逼遷方式更為相關法律法規嚴格禁止,如果確是政府默許、縱容甚至親自參與這種暴力逼遷,無論在行政倫理還是法律層面都不可容忍,是對人民政府形象和公信力的巨大破壞。”
判決書披露,法院對原告反映的這一問題高度關注,庭后勘查了涉案地段部分拆遷現場,并且就原告反映問題向金水區政府下發兩份司法建議,要求其核實、處理,并約談被告單位負責領導。
判決書要求,被告案后應當會同有關單位,對涉案暴力逼遷問題展開調查,區分責任。
記者獲悉,關于此次行政訴訟,鄭州中院已向金水區政府、鄭州市政府、鄭州市政法委等部門通報,有關部門表示已派公安機關介入調查。
一名法官分析,如果調查認定拆房系金水區政府所為,就涉及國家賠償;如果不是,就涉及民事賠償。如果存在犯罪,還應該追究相關人員的刑事責任以及黨紀、政紀責任。
中國青年報記者證實,鄭州中院一名法官曾向拆遷戶透露,案件審理過程中,鄭州中院多次與金水區政府溝通此事,“但政府一直聲稱,是基層組織了一幫社會無業人員,繞過政府進行拆除”。
“如果是基層繞開政府進行強拆,那就是對公民合法財產的侵犯,基層負的責任更大。當然,這需要政府方面舉證,交代清楚。如果政府拿不出證據,根據本次行為推定,就應該是政府負責。”該法官說。
中國青年報記者注意到,《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明確規定,房屋征收部門對房屋征收實施單位在委托范圍內實施的房屋征收與補償行為負責監督,并對其行為后果承擔法律責任。
部分居民被繞過法院拆房一事,尚未見到金水區房屋征收辦作出公開表態。
誰拆了房,多少房被違法拆除,誰應負責,拆遷戶又該如何獲償?對于事件進展,本報將繼續關注。
(文中拆遷戶姓名均為化名)
本報記者 盧義杰 實習生 謝亞喬
編輯:王瀝慷
關鍵詞:拆遷戶官司打一半房子沒了 有關部門誤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