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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屆政協大事記
1955年
1955年
4月15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二屆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在北京舉行。會議聽取了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副主任胡愈之關于各地討論文字改革問題情況的報告和邢西萍秘書長對第二屆全國委員會設立工作組與組長人選以及工作會議、雙周座談會、學習干事會的組織問題所作的說明。會議決定設立國際問題、文化、教育、科學技術、工商、華僑、宗教、社會福利8個工作組,并通過了各組組長名單;決定設立工作會議,由秘書長、副秘書長、各組組長和學委會負責人組成,請各副主席參加指導,決定將各民主黨派雙周座談會改為不定期的座談會,由秘書長根據情況召集;決定學習座談會干事會改稱為學習委員會。
11月10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二屆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與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在北京聯席舉行。彭真副委員長作《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和政協全國委員會關于1955年秋收后視察工作的通知(草稿)》的說明。會議通過該項通知。政協委員視察制度建立。
11月14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二屆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在北京舉行。周恩來主席說明關于召開政協第二屆全國委員會第二次會議的籌備問題。會議決定了召開政協第二屆全國委員會第二次會議的日期,并決定將知識分子思想改造問題作為政治報告的重點之一,同時也作為全國人大代表、全國政協委員視察工作的一個項目,委托赴各地視察的部分全國政協委員對此項工作進行視察。會議還通過了政協第二屆全國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工作委員會組織規程和工作委員會組成人員名單。
11月25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二屆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在北京舉行。政協全國委員會主席周恩來主持會議并報告了國內工農業生產、農業合作化、私營工商業改造的情況和知識分子問題,說明了政協第二屆全國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將延期舉行的問題。會議決定政協第二屆全國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延期舉行,并決定全國人大代表、全國政協委員視察工作的期限推遲至1956年1月10日左右結束。
編輯:劉愛梅
關鍵詞:第二屆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 北京 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