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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版住房銀行需要“兩條腿”走路
以國開行為核心的政策性住房金融體系正在浮出水面。銀監會7月29日宣布,為加大對棚戶區改造的支持力度,批準國家開發銀行住宅金融事業部開業,其業務范圍界定為:辦理納入全國棚戶區改造規劃的棚戶區改造,及相關城市基礎設施工程建設貸款業務等。這是繼6月份央行向國開行再貸款3000億、7月份再次向國開行再貸款1萬億之后,近期國家在我國住房金融機構發展上的又一次大舉動。
盡管國家下力氣支持國開行住宅金融事業,其目的是為了推進棚戶區改造,提振疲軟的經濟形勢,但棚戶區改造同時具備“促發展”和“惠民生”的屬性,也應當在貨幣政策方面給予定向寬松。在棚戶區改造、保障房建設上,利用央行的再貸款,國開行住宅金融事業部將提供基準利率下浮10%的優惠利率貸款,這也將無疑會降低中低收入人群的購房成本。而更重要的是,做強國開行住宅金融事業部,也為新型城鎮化背景下,城鎮基礎設施、市政設施建設大規模鋪開提供廉價融資的基礎。
問題是,加大國開行住宅金融事業部的力量,也只是政策性金融體系的一翼,即更好地為城市開發、城鎮化建設和保障性住房提供建設資金,即“供應端”的資金支持,相比之下,政策性住房金融體系的另一翼,即老百姓在城鎮消費、就業、買房等“需求端”的金融支持(包括商業銀行住房按揭貸款和公積金支持),目前不僅力量較為薄弱、問題重重,而且受到的重視不夠。
近期,隨著央行定向寬松貨幣政策的實施,在銀行間市場增加投放流動性,存貸比監管政策的調整,銀行資金面趨于寬松,再加上央行和銀監會相繼對“加大個人住房按揭貸款支持”的喊話,商業銀行個人住房按揭貸款緊縮的局面逐漸改觀。但筆者認為,個人住房貸款市場回暖只是階段性的回暖,并非是趨勢性回暖。在利率市場化、資金來源短期化、房價周期性下行、個人房貸比較收益率下降和長期信貸資產無法“出表”的背景下,商業銀行拋棄具有政策性金融屬性的“個人住房按揭貸款”是大趨勢。
隨著新型城鎮化進入“以人為本”的階段,李克強總理兩會上提到的“三個一億人”(即解決約1億進城常住的農業轉移人口落戶城鎮、約1億人口的城鎮棚戶區和城中村改造、約1億人口在中西部地區的城鎮化)將成為未來城鎮化的主力軍,而這些人群若落戶城鎮,首要的需求就是安居(此后才是就業),對于政策性金融的需求將與日俱增。但是,從政策性金融的供給來看,商業銀行不管是面向市場化改革方向,還是順應業務經營大環境的變化趨勢,都不適宜再次兼任政策性金融的主角。
不管是實現從住房福利分配向市場分配過渡的過程中,還是房地產市場化發展15年的歷程中,住房公積金在提供廉價購房資金方面都曾發揮過積極的作用。但是,近年來住房公積金已經異化為第二工資和單位隱性福利,距支持老百姓購房方面的初衷漸行漸遠,公積金閑置、挪用與“額度貸荒”并存,也到了亟需要改革的時候了。從規模上看,根據住建部2011年的數據,目前住房公積金余額達到2.1萬億,相當于一家中型股份制銀行的規模,“十二五”末將接近4萬億。如果能夠將這一超級資金大盤子利用起來,旨在為剛性購房者提供廉價的買房金融支持,則完全能夠轉變為一家政策性的住房金融機構。
目前,主導公積金向政策性住房金融改革的有兩個渠道,一個是住建部公積金司主導的全國公積金融通中心,試圖將在全國住房公積金聯網的基礎上,建立全國范圍內各公積金中心之間的資金拆借系統,解決目前部分熱點城市公積金提取和貸款荒,而另外一些城市公積金大量閑置的區域分布不平衡問題;另一個就是國開行主導的住宅金融事業部,將公積金資金納入其中,建立住房開發融資和購房融資相結合的全牌照政策性住房金融系統。
由于各公積金中心一般由地方政府住建系統管理,而政策性金融的牌照和監管分布在國務院和金融監管部門,由住建部公積金司主導,即便可以建立全國范圍內各公積金中心之間的資金拆借系統,也難以向完全的政策性住房金融機構轉變;而盡管國開行有意向政策性住房金融轉變,但一方面國開行的分支機構少,僅集中在大城市,另一方面國開行業務主要集中在開發性金融方面,如果將購房政策性金融也集中在國開行,效率問題不得不考慮。
筆者建議,鑒于目前事業單位企業化改革正在推進,而各公積金中心基本上都屬于事業單位,建議以事業單位改革為契機,將住房公積金中心改組為政策性住房金融機構,并由財政出資,建立政府資本占主體的擔保系統,為政策性金融運作提供風險保障。
編輯:羅韋
關鍵詞:住房 金融 公積金 政策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