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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退“吃空餉”的土政策該叫停了
2007年,在一次領導談話后,45歲的陳景云成為一名“改非”干部(由領導崗位調整為非領導崗位),正式加入到當地“吃空餉”大軍中。與其他享受這一特殊“待遇”的基層干部不同,陳就此開始了他長達7年的“自首”之路。“這些年我‘詐騙’了國家20多萬元錢”,“我希望上級能針對我的問題,依法依紀先從我查起。處理零陵區一百多個單位、770多人的‘吃空餉’問題”。當地遲遲沒有對此作出“處理”。(《北京青年報》7月2日)
當然,陳景云所謂的“吃空餉自首”并非天生的正義感,而帶有謀取自身利益的動機。他不僅是為了說“吃空餉”的問題,還想通過這個問題引發上面的重視,來解決當年他的提拔問題和家里實際困難等問題。但這種“吃空餉”問題正如陳景云所言,是一些地方的普遍現象。
傳統“吃空餉”是利用職務便利,偽造各種材料,幫助自己或者自己的七大姑、八大姨或者朋友謀取編制不上班而領工資、福利。但是,陳景云所反映的“吃空餉”的問題,并非標準的“吃空餉”,而是一種變相“吃空餉”。當地有關部門規定,鄉鎮辦事處班子成員(除黨政正職外)超過45歲(女同志超過43歲),區局機關副職超過48歲、正職超過50歲的一律改為主任科員。這些改任為非領導職務的人,就不用上班了,新來領導也不愿意在單位上看到他們,但他們工資、福利照拿。這里所謂“吃空餉”的人,并不存在主觀上騙國家工資、福利的惡意。上述政策文件經程序制定、頒發,國家不存在所謂“被騙”的問題。因此,陳景云所謂以“詐騙罪”自首是不成立的。
然而,所謂“吃空餉”的人不涉嫌犯罪,制定政策的人恐怕責任難逃。有關官員故意制定這樣一條政策,又聽任這些退下來的干部不上班,白領工資、福利,如果情節嚴重,恐怕就涉嫌濫用職權罪。即便不構成犯罪,那也是負有失察責任,應當給予紀律處分。
許多地方都制定了這樣的土政策,有的規定年滿45周歲,有的規定年滿50周歲,就“一刀切”從領導崗位退下來。為緩解一批退下來干部的情緒,通常就是默許他們不上班照樣領取工資與福利。這種“一刀切”一方面讓那些扎扎實實做事但沒有關系的人心灰意冷,到了一定年齡就不想干事,由此敗壞了官場風氣;另一方面,就是納稅人多花了錢,白養了一批不做事的人。如今,媒體都在討論“遲延退休”的問題,這邊“遲延退休”讓公眾要多干事,那邊卻有官員可以不做事領取工資。可見這種“吃空餉”現象的普遍存在,會削減公眾對退休制度改革的支持度。
所以,對于變相“吃空餉”,不能等閑視之。一方面,必須改革用人體制,不隨意強制他人退二線,也不要動輒出臺“一刀切”的政策,實質為人事腐敗提供“尋租”機會;另一方面,要完善考核機制,對于機關年紀大和退二線的干部,也要進行考核,確保他們在領工資的同時也能做實事。
編輯:羅韋
關鍵詞:吃空餉 工資 內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