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撫順鋁廠偽造合同套5億補助 廠辦職工清白遭損希望落空
隱瞞轉制
未履行勞動部轉制文件
拿不到錢,劉國民很氣憤。他氣憤不只是因為拿不到錢,也不是因為廠里偽造了他“合同工”的身份騙了補助又少給他錢;而是因為在12年前,他就可以轉為“合同工”,但廠里沒給他轉。
1992年,新一輪的國企改革在全國推行,試圖建立現代企業制度。這一年,撫順鋁廠新進的職工,簽訂長期聘用合同,身份成為全民合同工。
在這一年,為了深化勞動制度改革,勞動部下發46號文件《關于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有關問題處理意見的通知》,第五條規定,“原使用的城鎮集體混崗工改為勞動合同制職工”。
撫順周邊,撫順新鋼、特殊鋼廠等國企的集體混崗工,均陸續轉為全民合同工。
撫順新鋼鍛造工尹秀紅告訴新京報記者,她原本是鋼廠廠辦集體混崗工,1992年,全廠900余名混崗工全部轉為了合同工。
而撫順鋁廠沒有一點動靜。
劉國民他們曾統計過,在5427名集體工中,超過3000人屬于混崗工,其中大部分是返鄉知青。
所謂混崗工就是,那些屬于撫順鋁廠下屬勞務公司的集體工們,被抽調進鋁廠,從事一線冶煉工作,即混崗混編。
而鋁廠的全民固定工、合同工,則主要從事行政、管理和后勤等工作。
1993年,隔了近一年,劉國民他們才從附近鋼廠聽說,國家有用工改制的政策。他們向廠里反映,得到廠里的回復是,會給他們轉,但人數眾多得分批轉。就此沒有下文。
2002年,撫順鋁廠效益下滑。集體職工開始下崗。劉國民便在這時下崗。
劉國民這些集體職工又開始向廠里反映問題。他們要求廠里給說法,為什么集體職工先下崗。接著問題又繞回到10年前,為什么1992年不給他們轉合同工。
2003年,副廠長黃永純告訴集體工談判代表廖和平,“如果把你們轉為合同工,全民固定工工資每人要降50元。”
上述說法也得到撫順鋁廠一名不愿具名的管理人員的證實,“當時工資總額是定額的,如果把集體混崗職工轉為合同工,無疑要增加開支。”
對此,記者多次致電撫順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作人員表示此事應該問詢撫順市國資委。國資委下屬部門改組處一名負責人表示,“這個問題太復雜,涉及一個統一口徑的問題,不便回答。”
編輯:于瑋琳
關鍵詞:撫順鋁廠 破產補助 廠辦職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