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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書信還能買賣嗎:主管行政部門并未叫停拍賣
爭議
收藏者:不認同反對拍賣聲音
楊絳先生曾兩次發表公開信,強烈反對拍賣錢鍾書書信。先生不明白,完全是朋友之間的私人書信,本是最為私密的個人交往,怎么可以公開拍賣?個人隱私、人與人之間的信賴、多年的感情,都可以作為商品去交易嗎?
北京晨報記者采訪了一些拍賣公司和信札收藏人士,對于楊絳先生維權,他們首先都表示非常理解楊絳先生的做法,“老前輩這么大歲數,思親之情,觸景生情能夠理解。”但是,對于反對書信拍賣的聲音,拍賣業內普遍并不認同。“這次僅僅是個例,書信拍賣一直是這么進行的。”一位收藏者表示,寫信是贈予,所有權屬于收信者,而且有的信已經轉了幾手,“只要信札不是被偷竊的,自然流傳出去的,沒有涉及國家機密,我認為都是可以收藏交易的。”
中拍協:不會叫停名人書信拍賣
今年4月13日,備受關注的錢鍾書書信手稿拍賣案終于塵埃落定。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就錢鍾書書信手稿拍賣案做出終審判決,兩被告被判侵權。
北京晨報近日專訪了中拍協秘書長李衛東,對于判決結果他表示,“楊絳老人的訴求有其合理的部分,這一點法院的裁判文書中已就法律方面的是非與責任問題作了明確的劃分,中拍協尊重法院裁判結果。同時,錢鍾書、楊絳信札拍賣事件給了拍賣行業深深的啟示,拍賣信札一定要先行解決好其中的著作權和隱私權問題,否則不宜貿然拍賣。”
中拍協表示,從市場角度來看,歷史名人創作的書札,往往與重大歷史事件緊密相連,既有書法,也是善本,歷史價值和藝術價值兼具,而又具有不可復制的孤品特性,因此,從藝術市場講,這個收藏門類會始終延續下去,并且會越來越受重視。
從法律角度來看,我國有關著作權和隱私權保護的法律與拍賣法律法規并不沖突,也就是說,我國法律并不禁止信札拍賣業務的開展。開展何種類型的拍賣業務、如何開展是拍賣企業自主經營的范疇??梢钥隙?,拍賣行業不會因為錢鍾書書信拍賣事件就不再開展名人信札拍賣業務。有經營資質的拍賣企業只要解決好其中隱含的法律障礙,可以繼續經營。
李衛東秘書長說,主管拍賣公司的工商等行政部門并未叫停書信拍賣,書信拍賣屬于拍賣行業的新內容,隨著社會對知識產權的重視,在書信拍賣的引導、管理上,也需要邊摸索邊前行。
法學專家:書信交易規則將更明確
有部分法律專家認為,未經作者同意,拍賣私人信件嚴重侵害作者及他人的隱私權和著作權,違反公共秩序和善良風俗,應當依法禁止。清華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程嘯則表示,楊絳先生維權案確定了一個規則:物權和人格權發生沖突時,人格權和人格利益優先受到保護。錢鍾書書信所有權屬于李國強,但這些書信上同時還有楊絳和錢鐘書的人格權,其中包括隱私權和發表權。
從法律層面上講,如果市面上拍賣的私人書信的書寫者去世,也沒有近親屬在世,不會產生法律問題,“我國法律保護逝者的名譽和隱私,只有三代以內近親屬才能提出。而如果有資格維權的近親屬均不在世,就算存在侵權也無法起訴。”程嘯說,民事訴訟的前提是不告不理,即使有近親屬在世,但如沒有提出侵權之訴,也不會形成糾紛。
“不是所有的書信都會涉及權利沖突,有的書信不涉及隱私,只是討論學問、寫首詩,不存在侵權的可能。我們不妨算一下,100次拍賣,寫信的名人近親屬在世的占50%,有糾紛可能性的占其中的50%,真正去起訴的又占其中的50%,最后真正出現錢鍾書書信案這樣結果的很少。”程嘯認為,收藏者不用擔心書信收藏會受到影響,美術作品的拍賣已有規則,而楊絳先生維權案對于明確日益紅火的書信拍賣的規則,對于拍賣公司處理糾紛,有很好的指引作用。
來源:北京晨報
編輯:付裕
關鍵詞:書信 拍賣 信札 收藏 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