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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極推進協商民主的探索實踐
近年來,市政協先后組織了縣域經濟發展、工業強市戰略推進、和諧昆明建設等調研視察和研討協商活動,提出建議,引起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重視,要求在吸納政協建議基礎上形成昆明市發展的指導性意見。
昆明市政協十分重視做好提案工作,完善提案辦理的協商機制,將溝通協商作為提案辦理工作的必要環節,推動提案工作逐步從數量型向質量型、從答復型向落實型轉變。2013年,立案的546件提案都經過協商辦理,辦復率達100%。其中,列為主席、副主席分別督辦的8件重點提案,每一件都經多次協商才形成辦理意見,真正做到了重點提案重點協商、重點辦理。
四、 抓好制度建設,保障政協協商民主有序推進
健全的制度是人民政協開展協商的重要保障。沒有制度作保障,協商民主就不可能健康有序地發展。中共昆明市委、市政府、市政協重視人民政協協商民主制度建設,不斷推動協商民主的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
近年來,中共昆明市委在市政協的主動配合下,按照中央和省委的有關要求,及時研究制定加強人民政協工作的意見,建立健全加強和改進人民政協工作的相關制度,為協商民主的開展奠定了基礎。市委、市政府、市政協聯合下發了《政協昆明市委員會各專門委員會與市委黨群部門、市政府工作部門的對口聯系制度》,規定了對口聯系的單位及相互聯系的主要內容、主要形式和程序,加強溝通和工作對接。昆明市政協制定的《關于加強市政協對市政府部門實行民主監督推動工作落實的意見》等文件經中共昆明市委轉發執行。市政協出臺了與市級各民主黨派、工商聯、有關人民團體聯系的制度,為開展協商創造了條件。市政協還制定出臺了加強專題調研工作、加強專題視察工作的意見等。這一系列配套文件的出臺,使昆明市政協協商民主有據可依、有章可循,為充分發揮人民政協協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提供了保障。
(作者系云南省昆明市政協主席)
編輯:劉愛梅
關鍵詞:協商 市政協 昆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