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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極推進協商民主的探索實踐
健全制度 創新形式
積極推進協商民主的探索實踐
充分發揮人民政協作為協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既是政協理論問題,又是政協迫切需要不斷創新發展的實踐問題。近年來,昆明市政協發揮政協優勢,創新協商形式,豐富協商內容,提高協商質量,積極推進協商民主的探索與實踐,取得了成效。
一、 在決策前開展先行協商,為科學決策和民主決策建言獻策
昆明市政協緊緊圍繞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工作、重大決策、重要民生問題,運用政協例會、委員專題協商等行之有效的協商形式,開展全方位、高層次、多角度、高質量的協商活動。
在近年的市政協全會期間,市委、市政府領導分別到各個委員小組參加討論,直接聽取委員的意見建議,與委員“面對面”直接協商。市政協十二屆一次全會期間,委員們圍繞事關長遠發展的我市“十二五”規劃進行重點協商,從經濟結構調整、產業發展、城鄉統籌等方面提出的意見建議,被及時吸收到《昆明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之中,為《綱要》的形成和完善積極貢獻智慧和力量。
昆明市政府重大工作的實施意見等有關文件和重大政策出臺前,都要在政協進行協商,沒有經過協商的不得提交市政府常務會議討論。
編輯:劉愛梅
關鍵詞:協商 市政協 昆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