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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參政黨在政協組織中協商民主的積極作用
四、 參政黨在人民政協組織中協商民主的積極作用
政協組織具有協商民主的文化基礎和政治優勢。協商民主強調協調、商量、和諧,追求和為貴、追求統籌兼顧、春風化雨,力求把矛盾減少到最低限度。民主黨派作為參政黨,是推動協商民主制度不斷完善的重要力量,是執政黨和人民政府就涉及地方經濟發展、社會進步以及人民群眾普遍關心的重大問題進行民主協商的主要對象,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的一項重要內容。在政協組織中,協商民主有很多層次和內容,但與民主黨派作為參政黨的協商是主要的、重要的協商,這是由我們國家的政體和中國國情所決定的。健全協商民主制度,為民主黨派履行參政議政、民主監督職能提供了很好的平臺,有利于參政黨更好地發揮作用,拓展履職渠道。民主黨派在協商民主中具有重要地位,扮演著重要角色。
首先,參政黨與執政黨和政府的協商民主。一是市委的主要領導邀請市各民主黨派主要領導人和無黨派代表人士舉行民主協商會,就執政黨將要提出的大政方針問題進行民主協商;二是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根據地區形勢需要,不定期地邀請市各民主黨派主要領導人和無黨派代表人士舉行高層次、小范圍的談心活動,就共同關心的問題自由交談,溝通思想、征求意見;三是由市委、市政府召開市各黨派、無黨派代表人士座談會、通報或交流重要情況,傳達重要文件,聽取民主黨派、無黨派代表人士提出的政策性建議或討論某些專題;四是除會議協商外,各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代表人士,可就本地區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的重大問題向市委、市政府提出書面的政策性建議,也可約請中共市委、市政府相關負責同志交談。多年來,我市的參政黨就是按此規則進行履職盡責的。僅以九三學社本溪市委為例,近五年來,社市委主要領導參加中共市委、市政府和市政協召開的高層民主協商會達30余次,內容涉及到中共市委黨代會工作報告、市政府年度工作報告、重大方針政策的制定、重大規劃的實施和地方規章法規的出臺等重要事項的民主協商。每次協商會社市委主要領導都能做到會前積極準備,會中認真履職建言,許多意見和建議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高度重視和肯定,有的建議得到了轉化和落實。例如《沈本一體化本溪城市走勢及其定位的建議》、《將我市“楓葉之都”在國家進行注冊的建議》、《將創建國家級森林城市納入我市計劃之中的建議》等等。
其次,參政黨是人民政協協商民主的重要主體。人民政協雖然是黨派、人民團體、社會各界代表等組成的聯合體,但民主黨派則是它的基本力量和源泉所在,執政黨和參政黨的關系及其活動則是政協活動的核心內容。這是目前我國一個時期內政黨組織模式的體現,也是中國特色協商民主最具有特色和優勢的體現。多年來,我市的政協組織及其委員的比例,都充分保持了各民主黨派及無黨派代表人士占一定人數比例和陣容,同時也決定了參政黨是我市最基本的政治協商主體。發揮民主黨派參政議政作用是人民政協的主要內容。我市各民主黨派在人民政協中以政黨的名義發表意見,提出提案,開展民主協商的各種活動,有力地推動了本溪地區的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還以九三學社本溪市委為例:近五年來,社市委在市政協全會上發言5次,常委會上發言12次,以社市委的名義向市政協全會提交集體提案58份,九三界別的市政協委員提交委員提案124份。其中被列為重點和重要提案的12件,領導包案件的6件。得到冮瑞書記批示的4件,得到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批示的33件,得到分管副市長批示的34件,有10份集體提案被市政協評為優秀提案。這些大會和常委會的發言以及提案,能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針對本溪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的重大問題提出建議。有的提案被市政府直接采納,得到徹底落實。如《關于盡快制定我市集體土地征集辦法的提案》、《關于綜合改造市政府廣場的提案》,尤其是今年初社市委向市政協十二屆一次全會提交的《關于創建國家級生態市的提案》,被市政協再次列為一號提案,市政府副市長李景玉簽暑了落實意見。6月24日由副市長黃力強率市環保局、林業局等政府職能部門來市政協集體答復,在此基礎上,市政府形成了《本溪市創建國家級生態市規劃》;此外,社市委在提案辦理工作方面進行了新的嘗試,嚴格通過參政議政委員會的工作程序來遴選黨派集體提案,并在實際辦理工作中注重兩個轉變:一是從以往的提案單一答復向集體會商決策上轉變;二是從滿意或不滿意的評價中向深入調研、注重解決實際問題上轉變。突出代表是2012年度1號提案《關于加強我市城市公共交通建設的建議》,在辦理該提案答復過程中,我們認為做為一個企業——市公交公司來答復民主黨派的提案不妥,份量不夠,應由政府主管部門給予答復。經協商,市政府提案辦理部門采納了我們的意見,安排由市國資委牢頭會同市公交公司共同來答復該提案,在雙方的共同努力下,落實了市政府對公交公司車輛更新的扶持政策,更換了120輛公交車和適時安裝IC卡收費設備。這樣以來不僅調動了提案撰寫人的積極性,也贏得了社會上廣泛贊譽。在2013年黨派提案辦理工作中,我們進一步創新提案答復方式,責成社市委參政議政委員會中懂政策、知實情的成員,會同提案撰寫人,組成“提案答復評價工作小組”,在社市委分管副主委的領導下,通過先深入到相關單位、相關群體進行調研走訪掌握了第一手材料情況后,再與提案答復單位面對面的交換意見,即“先看提案落實成效,再對提案答復進行評價”。例:今年市政協全會期間提出的:《關于加強對供暖企業的監管,進一步推進供熱體制改革的建議》和《關于排除住宅小區電梯安全隱患的建議》的兩件提案,在答復評價過程中,我們就是按照上述的“提案答復路徑”辦理的,并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效,同時也樹立了民主黨派良好的社會威望和形象。
編輯:劉愛梅
關鍵詞:協商 民主 市委 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