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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級政協委員:醫患矛盾 真的那么難解嗎?
全國政協委員孫建方:深化體制改革是解決醫患矛盾的必由之路
●政府責任歸位,為全民提供基本的醫療保障
●要讓市場在醫療資源配置上起決定性作用
●建立合理的醫院績效評價體系
●要加強醫學知識的宣傳和教育
據統計全國范圍內的醫患糾紛呈現總量增多、處置難度日益加大的趨勢。醫患糾紛常常伴隨著激烈的“武力沖突”,封堵醫院大門、圍攻醫務人員、打砸醫院設施等現象時有發生,甚至引發群體性事件。醫患糾紛越來越成為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的“棘手”問題。2月17日發生的這起醫患血案正是當前醫患矛盾激化的一個反映。對于這一血案我認為:首先,這不僅僅是一起醫患糾紛,而是一起醫患血案,是一起惡性刑事案件,這起醫療事件與溫嶺血案基本上一樣,必須依法嚴肅處理,讓世人有所警戒。其次,在這起醫患血案的背后深層次的原因是30多年來我國醫療體制改革不完善,醫患矛盾日益激化的一個結果。
要想解決這一深層次的矛盾,必須進一步深化醫療體制改革,當前應解決以下幾個問題:1.政府責任歸位,為全民提供基本的醫療保障,增加對公立醫院的經費投入。目前病人醫療費用大多是自己承擔,看病貴讓很多病人對醫療要求特別高,在得不到滿足的情況下,就將怒氣發泄到醫院、醫生身上。而在醫院方面,政府投入的經費有限,公立醫院基本上都要靠市場化運作來維持醫院的生存發展,這就導致醫院一定程度上存在著過度醫療等情況。目前政府應該提供全民基本醫療保障,解決病人看病貴這一問題,同時切實增加政府對公立醫院的經費投入。2.要讓市場在醫療資源配置上起決定性作用。目前優質醫療資源過度集中在一些公立醫院,導致優質醫療資源與看病需求之間的供需矛盾。要打破官辦醫院這一壟斷地位,提供條件讓民營資本進入醫療市場。當前民營資本進入醫療市場上存在著“三門”現象。一是“玻璃門”,看得見,進不去;二是“彈簧門”,進去了中途又被彈出來;三是“旋轉門”,進去轉了一圈發現不合適,自己又轉出來了。政府要實行全行業管理,鼓勵民營醫院發展,形成公立、民營各歸其位,各司其職的醫療格局。3.建立合理的醫院績效評價體系,實行質量、數量、病人滿意度指標為主要內容的績效評價。目前存在著百姓放心醫院不是百姓評出來的現象,要將醫療水準、服務態度等作為重要的考核指標。4.要加強醫學知識的宣傳和教育,緩解醫患矛盾。目前我國在這方面宣傳很不到位,醫患信息很不對稱。很多病人沒有充分認識到目前醫學的現狀和水平。醫學不能包治百病,表面看大家都知道此觀點,但是患者到了大型的三甲醫院,認識就會出現偏差。如果沒有與患者進行有效的溝通和疾病的宣傳教育,在治療過程中,患者會產生與期望值不一致的地方,必然產生不理解和糾紛。充分利用平面媒體,電視和互聯網絡的大眾媒體介質,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和教育工作。在各級醫院和科室建立有效的宣傳教育基地。
(本報記者 江迪 采訪整理)
大連市政協委員吳非:讓“第三方調解” 真正獨立于醫患之外
針對頻發的醫療糾紛事件,近年來各地相繼引入第三方調解機制,雖然此舉不失為現有法律制度下非訴訟解決醫療糾紛的一個最佳途徑,但因其存在糾紛調解與司法訴訟銜接不夠、缺乏法律保障、公信度較低等問題,實際效果并不明顯。
將醫療糾紛調解機構定位為“第三方”,無論業務管理還是監督模式,理應獨立于衛生部門、醫療機構和保險公司之外,可由司法行政部門實行監督指導,衛生行政部門給予必要的幫助。對于醫患雙方來說,它應該是中立的、真正的第三方人士介入。
應將原由衛生行政部門主導的醫療糾紛調解職能調整到司法行政部門,明確由司法行政部門牽頭,組織協調醫療糾紛預防與處置工作,使其成為獨立于醫院和患者之外的第三方調解;申請地方立法,進一步保障其在法律、法規框架下正常運行,并積極推進醫療糾紛預防與處置條例盡快立法實施。
(本報記者 呂東浩采訪整理)
編輯:付鵬
關鍵詞:醫患 醫療 醫院 矛盾 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