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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十八大的理論創新精神推動人民政協理論研究工作
第三,健全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制度,有助于促進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民主制度最基本的內涵首先表現為政府決策的一種方法或程序。從理論上講,經過協商過程所形成的決策,首先是收集、整合了社會各方面的意愿,及時回應了民眾的合理訴求,從而使決策凝聚和體現了社會公共利益和公共意志的力量,并通過體現民眾的利益和意志使決策更具合法性和正當性;同時,協商決策的過程是社會各方面廣泛參與的過程,決策過程公開透明,而達成的決策必然會因為融人了各方參與者的意見而在參與者中間產生更多的支持、信任和理解,從而推動決策的貫徹實施,并且還為以后在決策執行過程中的合作奠定良好基礎。可以說,我國的協商民主制度能夠將全社會的智慧和力量凝聚起來,形成統一意志,增強決策的透明度和公眾參與度,實現科學民主決策,推動經濟社會發展。人民政協以自身廣泛的社會基礎、組織構成和代表性為特征,人才薈萃,圍繞國家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等方面的重大事項積極建言獻策,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為黨和政府科學民主決策,提供了廣泛的決策信息和智力支持。因此,不斷健全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制度,必將使人民政協這個作為國家重大決策的協商機關在科學民主決策中更加規范、有效。
第四,健全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制度,有助于促進人類政治文明的進步發展。我國是人民當家作主的社會主義國家,在人民民主專政的國體之下,我國的政治架構在組織結構上就是在我國各級行政區劃單位普遍設有性質職權職責各不相同的四大機構,這就是:中國共產黨的各級委員會、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各級人民政府和人民政協的各級委員會(設置到縣級),也就是五十年代周恩來同志概括的黨的系統、政權系統、政協系統這“三大系統”。依托人民政協發展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制度,既能夠保證國家權力的統一行使,又能夠在執政黨、國家機關同各民主黨派、各團體、各族各界代表及人民群眾之間形成密切的聯系,使公權力的運行不僅受到法律、權力的制約,而且處于人民政協這樣的非權力機關的民主監督之下。這種合理的政體結構和規范的政治行為,充分體現了中國共產黨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有機統一。像人民政協這種制度設計在世界上是獨一無二的,它不僅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提供了最具特色的內涵,而且為人類的政治文明多樣性發展提供了成功范例。如今,中國經濟已經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具有中國特色的政治文明也必定會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編輯:劉愛梅
關鍵詞:人民政協 協商 協理 理論 八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