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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 國務院轉發《中央宣傳部、司法部關于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的第八個五年規劃(2021-2025年)》
(三)充分運用新技術新媒體開展精準普法
創新普法內容。適應人民群眾對法治的需求從“有沒有”向“好不好”的轉變,提高普法質量,形成法治需求與普法供給之間更高水平的動態平衡。注重運用新技術分析各類人群不同的法治需求,提高普法產品供給的精準性和有效性。走好全媒體時代群眾路線,鼓勵公眾創作個性化普法產品,加強對優秀自媒體制作普法作品的引導。加大音視頻普法內容供給,注重短視頻在普法中的運用。
拓展普法網絡平臺。以互聯網思維和全媒體視角深耕智慧普法。強化全國智慧普法平臺功能,推動與中國庭審公開網、中國裁判文書網等網絡平臺的信息共享。建立全國新媒體普法集群和矩陣,發揮“學習強國”等平臺優勢,形成多級互動傳播。建設全國統一的法律、法規、規章、行政規范性文件、司法解釋和黨內法規信息平臺,及時更新數據,免費向公眾開放。
創新普法方法手段。堅持效果導向,在充分利用傳統有效的普法方式基礎上,促進單向式傳播向互動式、服務式、場景式傳播轉變,增強受眾參與感、體驗感、獲得感,使普法更接地氣,更為群眾喜聞樂見。建設融“報、網、端、微、屏”于一體的全媒體法治傳播體系,使互聯網變成普法創新發展的最大增量。
七、 加強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更加注重系統觀念、法治思維,把推進全民普法和守法擺上重要工作日程,推動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導和疏導端用力,科學制定本地區本系統五年規劃,認真組織實施。把普法工作納入本地區本系統法治建設總體部署,納入綜合績效考核、平安建設、文明創建等考核評價內容,定期聽取匯報,研究解決普法工作中的難題。各級黨政主要負責人要嚴格按照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的要求,認真履行普法領導責任,建立健全黨政機關法律顧問制度。
(二)加強制度建設
健全黨委領導、政府主導、人大監督、政協支持、部門各負其責、社會廣泛參與、人民群眾為主體的法治宣傳教育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形成大普法工作格局。全面依法治國(省、市、縣)委員會守法普法協調小組和各級法治宣傳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要加強對本規劃實施的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各級普法辦事機構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組織推動、督促指導各項任務落到實處。推動制定法治宣傳教育法,推動及時制定、修改地方法治宣傳教育條例,為全民普法工作提供法律依據和制度支撐。
(三)全面落實普法責任制
強化“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完善國家機關普法責任清單制度,細化普法內容、措施標準和責任。全面推行“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單位年度履職報告評議制度,提高評議質量。進一步發揮落實普法責任制聯席會議的作用。逐步形成清單管理、跟蹤提示、督促指導、評估反饋的管理模式,壓實各責任單位普法責任。推行“誰管理誰普法”、“誰服務誰普法”,促進各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以及其他組織加強本系統本行業本單位人員學法用法,加大對管理服務對象普法力度,落實普法責任。
落實媒體公益普法責任。廣播電視、報紙期刊、互聯網等大眾傳媒承擔公益普法責任,積極利用國家憲法日、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國家網絡安全宣傳周、消費者權益保護日、知識產權宣傳周等重要時間節點,在重要版面、重要頻道、重要時段設置普法專欄專題,針對社會熱點和典型案事件及時開展權威準確的法律解讀。把法治類公益廣告納入媒體公益廣告內容,促進媒體公益普法常態化、制度化。
(四)強化基層基礎工作
推進重心下移。突出抓基層、強基礎、固基本的工作導向,為基層開展普法和依法治理創造更好條件。加強基層建設,激發基層活力,強化政策、制度、機制保障,從人員配備數量、待遇、經費、裝備等方面,切實向普法基層一線傾斜,推動各類資源向基層下沉。
加強能力建設。強化對各級普法主管部門工作人員的系統培訓,5年內省級普法主管部門對縣級以上普法辦人員輪訓1次。加大對基層司法所開展普法工作的指導和支持力度,提升司法所普法工作水平,將具有法律職業資格的人員充實到普法工作一線。
加強理論研究。加強法治傳播規律和全民守法規律的基礎理論研究,加強新時代全民普法工作的應用性、對策性研究。完善法治宣傳教育專家咨詢制度。加強法治傳播、法治文化等學科建設和人才培養。
落實經費保障。強化各級財政對規劃實施的保障作用,把普法工作經費列入本級預算。按規定把普法列入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加大對欠發達地區普法經費的支持力度。鼓勵引導社會資金參與支持普法工作,加強規范和管理。
(五)加強評估檢查
健全普法工作評估指標體系。對普法工作開展情況、工作成效以及公民法治素養提升效果開展綜合評估,從實際出發設定評估參數,健全評估指標體系,提升評估的科學性和準確性。
開展中期評估和總結驗收。加強規劃實施中的動態監測,開展規劃實施情況中期評估,重在發現問題,推動解決問題,并對工作突出的進行通報表揚。開展終期總結驗收,加強評估結果運用。按規定表彰和獎勵全國普法工作先進單位、先進個人和依法治理創建活動先進單位。
加強日常指導和監督。尊重群眾首創精神,鼓勵地方和基層聚焦問題開展差異化探索,及時發現、總結、推廣經驗,推動全民普法實踐創新、制度創新、理論創新。注重清單化管理、項目化推進、責任化落實,防止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確保普法工作有聲有色、有力有效開展。對重視不夠、措施不力、落實普法責任制不到位的,普法主管部門應當發出普法提示函或建議書,必要時進行約談,提出整改要求;對造成嚴重后果的,進行通報批評,依規依法處理。支持各級人大加強對全民普法工作的監督和專項檢查。
軍隊的第八個五年法治宣傳教育工作,參照本規劃進行安排部署。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法治 普法 加強 開展 宣傳